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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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争创“六连冠”  双拥工作更上一层楼

2011/3/3

 

民政局刘洪带队督查泸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泸州市军干所慰问军休干部遗属

   水美山奇,泸州青山秀丽的一片河川;人杰地灵,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和有中国“酒城”之称的泸州,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川西南这片神奇美丽的土地上。
    近几年来,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泸州进程中昂首前进的“酒城”人民,不忘老区本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军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与时俱进,全力构建和完善双拥工作机制,不断激活双拥工作活力,使泸州市双拥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全市上下、军地双方合力奋进,奏响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新乐章


强化制度保障  拓宽双拥领域
   2010年,泸州民政工作在泸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加快发展保障民生,破解难题维护稳定,融合共建服务国防,以民生工程为重点,推进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灾后重建为依托,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以政权建设为载体,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蓬勃开展;以双拥创建为契机,推进涉军群体政策待遇全面落实;以规范服务为主题,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制度建设在双拥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断加强双拥制度建设,使双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双拥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道路提供了有力保证。
   泸州市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围绕双拥创建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协调合作、政策保障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丰富完善了创建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起草了《泸州市关于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决定》和《泸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列入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泸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州市双拥办及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把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驻泸部队,加大部门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整合资源,互相协作,加大配合,形成双拥共建合力,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军地融合,泸州市民政局与11个涉军部门共同制定了《泸州市预防和处置军地纠纷预案》,进一步健全了军地纠纷处置预警机制,将充分协商、共谋发展作为军地议事的基本原则,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及时妥善地处理军地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大局。

打造工作亮点 推行“五进”活动
    双拥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泸州市已蝉联“五连冠”双拥模范城,要争创“六连冠”就必须在创新中谋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保证双拥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不断丰富双拥创建内涵。
    在新形势下积极应对双拥工作新问题和新挑战,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深入打造具有泸州特色的双拥工作亮点。一是做到严格问责。双拥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泸州市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创建工作纳入问责机制,对各相关单位和区县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贻误工作,影响“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的行为纳入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过错责任。二是做到政策保障,修订完善出台了《泸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已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全方位的优先、优抚政策,为双拥对象提供了更多政治、经济保障。三是创新机制,创建了双拥工作站建设长效机制,在全市3个军嫂社区中全面建立基层双拥工作站,提出了“四上墙”工作机制,为双拥工作的积极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融合军民鱼水情,为了进一步巩固国防建设,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的生活生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泸州市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并实施推行双拥“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双拥“五进”活动,也是大力发扬泸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一是双拥进农村,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驻泸部队投入大量人财物,鼎力支持泸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发展,为地方节约支出500余万元。二是双拥进机关,民政部门牵头文化、宣传、司法、农业、规建、劳动、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送政策进军营,为现役军人提供政策服务,为179名随军家属发放了生活补助33.81万元。三是双拥进部队,市政府投资150万余元,为部队解决了场地、生活等问题。四是双拥进社团,大力指导、推进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拥军活动,在“两新组织”中培养拥军骨干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五是双拥进企业,全市结成军民共建对子670对,85%以上的单位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保障军人权益  落实涉军政策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泸州市民政局紧紧抓住泸州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大好时机,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涉军群体总体稳定,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全面落实军人的政治、经济待遇,密切关注军人的生活困难,及时有效地提供帮助。坚持就业安置双向选择;坚持自谋职业和安置工作结合,全年接收退役士兵2554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804名,就业安置736人,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2646万元;加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坚持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实行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优待抚恤水平,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体系,全市7个区县66个医疗机构开通了一站式服务,为优抚对象提供便捷服务,报销医疗费用1145万元;坚持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安置军嫂就业28人,发放军嫂货币化就业金33.8万元,军嫂安置率达到100%;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79人;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协调各级财政投入建房经费505.5万元,维护改造住房513户;坚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密切关注涉军群体的生活状况,将生活困难的对象纳入民政政策保障范畴;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功处置多次企业下岗志愿兵上访事件和14次战役以外要求享受两参待遇的优抚群体集访事件,解决了国家垂管行业安置人员遗留问题,确保了敏感时期涉军群体的总体稳定。
    2011年,泸州市为继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力求打造独具泸州特色的双拥文化,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将不断创新,不断努力发展,不断探索基层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强力推动泸州民政事业再创辉煌,为泸州的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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