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风雨化彩虹
2011/3/24
——“十一五”时期宜宾民政事业发展纪实
过去五年,宜宾民政在戎州大地上留给了我们太多的记忆和感动。我们不会忘记冰冻雨雪、特大地震、洪水、泥石流灾害袭来,他们为受灾的群众送去大米、食油、棉被、蜡烛;孤寡老人的灯光下,残疾军人的轮椅上,留下了他们融融的爱意;敬老院夕阳晚照的灿烂,军民间相濡以沫的深情,记录着他们默默无闻的执着奉献……他们是平凡的民政人,他们用无私大爱把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撒播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 情系民生,润物无声。从冰冻雨雪灾后救助,到万众一心抗震救灾;从和谐社区建设的强势推开,到优抚对象生活质量的改善;从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到民政执政能力的明显提升…… 回顾“十一五”时期,宜宾市人民在推进“美好新宜宾”发展战略的征途中,铸造了辉煌,燃烧了激情,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经济实力站上新的高度,发展有了强大后劲。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宜宾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全面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亲民、爱民、利民、为民”的深刻内涵,为构建和谐宜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宜宾市民政局连续5年在省民政厅和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特别是在国家级的“光荣榜”上,记载了许许多多宜宾民政的闪光亮点:宜宾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献突出单位、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中华慈善先进机构等荣誉称号。 民政之道是安民之道,民政之举是利民之举。在三江六岸,处处荡漾着浓郁的民政情谊,宜宾民政人以改善民生为己任,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高尚的为民服务精神,在平凡的工作中,编织着宜宾百姓的幸福生活,营造着更加融洽、和谐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一: 项目建设 事件回顾: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服务条件和手段落后,一直是制约宜宾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全市民政系统抢抓机遇,举全局之力,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按照“建成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程,化解推进矛盾,全力破解难题,较好实现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有力促进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相关链接:5年来,宜宾市民政基础设施立项达57个,计划总投资5亿元,完成项目投资近3亿元。就市本级而言,市救助管理站重建项目、市军休所综合大楼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宜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新建项目、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新建项目、市儿童福利院迁建项目、市烈士陵园纪念馆重建项目、市殡仪馆迁建项目等先后开工,施工单位正在加紧建设之中;市社会福利院迁建等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等工作,相关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关键词二: 城乡低保 事件回顾:5年来,宜宾市先后出台多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建成覆盖全面、管理规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体系,实现了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别是在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从建立到完善,从完善到扩面,目前,全市155630名农村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比2007年底增加了42719人,扩面达37.8%。同时,将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补差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5.6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8.46元。 相关链接:低保工作是党委政府和困难群众的连心桥,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10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4350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87877人,农村低保对象155630人,累计支出低保金31533万元。全市民政部门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动态调整。该市10个区县先后3次调整低保标准,经过调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目前最高分别为215元和110元。 针对低保对象不同的特殊困难,落实相关的救助措施。特别是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救助对象,给予重点照顾。同时实施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多方面配套优惠政策,联合建设、财政等部门对7451户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房救助;为547409万低保对象发放3次物价补贴共5980.54万元;启动低保对象及困难边缘户的白内障复明、唇腭裂修复手术工作,使1002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此外,积极探索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其他因突发性灾害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纳入临时社会救助范围。 关键词三: 集中供养 事件回顾:5年来,宜宾市在原来集中供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了供养标准。目前,该市农村五保对象的平均供养标准为2274元,超过省政府规定的年供养标准不得低于1800元的规定,达到了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6.7%。 相关链接:集中供养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2010年, 宜宾市进一步巩固集中供养成果,建立集中供养工作长效机制。全市24523名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已集中供养14624名,集中供养率达到59.63%,高于全省19个百分点。 为彻底解决供养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对供养对象实行零起点的医疗救助。此外,市民政局加强对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加强敬老院队伍建设和健全规范敬老院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加快了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的步伐,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落实医助疗救制度,全面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5731.29万元,救助贫困群众251680人,救助资金5353.69万元。各区县已将救助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出资部分全额由政府资助,全市资助金额567.03万元。 关键词四: 救灾救济 事件回顾: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特大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发生后,宜宾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认真做好救灾捐款、物质接收工作。迅速抽调人员,组成赈灾捐赠接收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共收到捐款捐物累计达8110万元。“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解决极重灾区灾民急需的基本生活物资,宜宾市民政局全体总动员,昼夜加班加点,紧急采购救灾棉被、帐篷、方便面、矿泉水等总价值756万元救灾物资,在第一时间,把宜宾人民的爱与温暖送到了重灾区。 相关链接:抢险救灾、生产自救是民政工作中最主要的一项工作任务。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民政干部忙碌的身影。2008年初,受持续低温冰冻和雨雪极端天气的影响,宜宾市10个区县169个乡镇遭受严重灾害,全市受灾人口10余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0800余万元。灾难面前有温暖,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宜宾市民政局把抗冰救灾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迅速出台了救灾济困举措。该市民政部门20余个工作组近300人次深入到受灾乡镇,帮助群众开展救灾工作,为受灾群众下发各类救灾、救济、慰问款物4099万元。据统计,5年来,全市募集善款8232万元,支出善款749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992人,完成慈善项目5个。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5年来,宜宾市民政局下拨2980万元资金补助各区县开展避难场所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该市“避灾工程”建设。同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修订应急预案。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行动保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修编预案,并抓好预案编制向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延伸工作。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救灾演练。建立全市救灾应急系统,健全县、乡、村三级救灾信息网络。落实专人对各类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灾害信息,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关键词五: 社会福利 事件回顾:“十五”末,宜宾市仅有农村敬老院112所,五保集中供养率为6.7%;民办老年公寓7所,入住老人560人;9个县没有福利院,14个乡镇没有敬老院。到2010年底,宜宾市共筹集建设资金2800万元,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8个,农村敬老院193所,建筑面积579000㎡,设有床位15211张,社会公益性福利院入院老人120人、儿童181人,其中收养“三无”人员41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比“十五”提高近53个百分点。 相关链接:根据四川省社会福利发展规划的要求,宜宾市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加快构建社区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积极探索制定适应养老产业发展需要的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目前,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公寓12所,收养老人762人,共支助资金24万元。 5年来,该市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3735人次;福利彩票完成销售额共计7.6亿元,筹集公益金2.66亿元,是“十五”总销售额的654.4%;福利企业完成生产总值48.83亿元,安排社会残疾职工11164人次就业。 关键词六: 拥军优抚 事件回顾:2008年,宜宾市民政局修订了《宜宾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面实行优抚政务公开,规范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实施抚恤补助金县级直接社会化发放的同时,先后5次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成1.2万余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身份确认和相关待遇落实工作;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其中农村提高1.4倍,达到2200-2400元/户,城镇提高6-8倍,达到2000-2400元。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筹集资金2804.14万元扶助3590户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投入391万元扶持782户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建成全覆盖、全免费参保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对象看病就医不再难。 相关链接: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在宜宾代代传承。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宜宾市民政局始终坚持积极作为,以持续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契机,发动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双拥共建,策划开展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以“关爱功臣”为主题的为共和国功臣排忧解难办实事活动;以“告慰英灵、圆梦南疆”为主题的英烈祭奠活动;以“五好四自”为主题的优抚对象自我教育评比竞赛活动;以“共建学习型军营”为主题的军营图书室援建活动,以“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民企拥军”为主题的“六进基层”活动……由此带来的是,政策法规的落实、军政军民团结的加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创建活动氛围的浓厚。 5年来,该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307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3879人。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深入改革,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前所未有挑战,宜宾市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行安排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由2005年的65%提高到2010年的85%,逐步形成了以“教育培训、推荐就业、帮扶创业”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坚持以政策落实、矛盾化解、帮扶解困为抓手,注重突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关节点,多策并举、多管齐下,有力地促进了复员退伍军人群体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七: 和谐社区 事件回顾: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的有效举措,5年来,该市共完成302个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建设,全市1个街道被民政部命名为“和谐社区示范街道”,1个社区为“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各区县选出117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在农村社区设置模式和组织设置模式、农村社区服务、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上不断探索。2007年11月,全国农村社区试点培训会议在宜宾召开,“一村一社区”的宜宾模式正在全国推广。 相关链接: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宜宾市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完成了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宜宾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了新的提升。围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三个三”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目前,该市2859个行政村,已有2570个行政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达标率90%。 全面开展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率为98%。结合年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社会团体财务审计,对社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95%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了自律与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关键词八: 社会事务 事件回顾:婚姻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是为民服务的窗口。“十五”末,全市共有区县和乡镇婚姻登记点186个,但普遍存在场地狭小、设施简陋,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业务知识欠缺,服务态度生硬,登记手段落后且效率低下等问题,一些地方强行服务和乱收费屡禁不止。2007年以来,宜宾市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精神为契机,以“高标准、高起点、一步到位”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后撤销乡镇和街道婚姻登记点160个,新建县级婚姻登记处6个,全部配备专职服务人员,落实登记办公场所,更新登记设施设备,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服务质量极大提高。到2010年,全市10个区县100%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相关链接:殡葬改革是一项破除千年旧俗、树立社会新风、抵制封建迷信的重要工作。5年来,宜宾市民政部门坚持深化殡葬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宜宾市殡葬事业十年规划》,不断加大移风易俗、文明丧葬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做好殡葬信访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工作,有效增强市民殡葬改革意识,加快推进城市周边无坟化,农村墓地生态化,经营性公墓园林化,为宜宾生态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到2010年底,城市周边坟墓治理率达到90%,火化率达到23.7%,公墓年检率、殡葬信访办结率保持在100%。 关键词九: 区划地名 事件回顾:2005年,宜宾市启动并全面推进“数字地名”工作。全市民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电子地图、门牌管理系统开发、地名网站(页)制作工作。2010年,建成宜宾市区划地名网站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信息平台,完成三维和二维电子地图;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名属性数据,新增达10000条,是上级下达任务的5倍;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代表四川接受检查验收,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相关链接:2006年,宜宾市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共撤销乡镇28个,部分划出涉及6个镇共10个村、2个组,撤销(分割)部分划出后扩大30个乡镇,新设2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更名6个。为配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建成百万人口城市,卓有成效开展“县改区”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围绕提高社会服务质量,积极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宜宾市主城区地名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将地名命名、设标、门牌证发放等工作向农村延伸,将设标工作重点转向乡镇,研究制定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了《宜宾市地名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现全市乡镇地名标志设标率已达90%以上。 关键词十: 自身建设 事件回顾:5年来,宜宾市民政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民政工作建议、提案109件,内容主要涉及养老服务、村级组织建设、社区建设、撤村建居、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等方面工作。并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建议、提案分解到具体责任人,要求所有建议提案办理人员,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举一反三,努力改进民政工作,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相关链接:宜宾市民政局加强自身建设,民政执政能力不断得到提升。2006年以来,在该市民政系统持续开展以“满意在民政”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通过组织在职干部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增强服务本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定点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切实转变作风,面对面解决问题,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以自身建设的成果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办”,正是秉承着民政为民的理念,宜宾市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项又一项不平凡的业绩。昨天的辉煌,激励着民政人更加斗志昂扬地跨入崛起新征程。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十二五”期间,该市民政部门将认真执行宜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突出建设“六大体系”,努力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走过“十一五”,宜宾民政绘就的“民生画卷”,如一道雨后的绚丽彩虹,给予人们前行的力量;如寒冬里的太阳,给予人们温暖。人民群众共享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从切身生活的改善,体味到党和政府对群众利益的深情牵挂。 走向“十二五”,在新的起点上,他们将擎起如椽的大笔,再绘更加璀璨的“民生蓝图”。(邓忠权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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