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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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大力推进“消茅工程”百姓安居乐业

2011/3/31


    筑得广厦千万间,山村茅屋换新颜。安居乐业,是老百姓最大的愿望。2006年,古蔺县委、县政府从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通过调查统计把完成9746户农村茅草房改造目标定为自选的“惠民工程”。
    “十一五”期间,古蔺县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财政及项目资金,社会捐赠资金900余万元,信贷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农村茅草屋改造工程。总共消除了茅草房7486余户,有力地帮助30000多农村弱势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
    为推动“消茅工程”快速、有效地发展,古蔺县委、县政府把茅草房改造工作纳入对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凡未完成“消茅工程”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民政、财政、建设、国土、林业、监察、审计、信用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县“消茅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有序实施。
由于全县“消茅工程”任务较重、内容繁杂,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其中,多种方式并行,合力推进“消茅工程”。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00到4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特困群众茅草房改造补助;整合安居工程、重点优抚对象建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建房,扶贫建房等项目资金,帮助困难农户改造茅草房;将“消茅工程”与“挂、包、帮”活动结合起来,将各贫困村的“消茅工程”列入县级帮扶部门的帮扶考核内容;积极动员辖区内煤矿、酒业企业等,每年至少帮助本乡镇1户以上特困群众改造茅草房。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对农村茅草房改造建房选址和土地征用等手续及时办理,实行集中报批,并减免相关费用;县林业局向建房户提供5立方米以内的林木采伐计划;县农村信用联合社根据农村茅草房改造建房户的实际情况给予信贷优惠,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增加贷款额度,解决了建房户资金不足的困难。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能新建的新建,宜改建的可改建,绝不浪费一点资源,争取用最少的资源做到最好。在新建房屋时,坚决按照“原拆原建、新建不占基本农田”的要求,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结合当地地形,避开地质灾害等,同时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坚持经济适用、质量保证的原则,让居住对象满意放心。(实习记者 陈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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