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流淌
2011/9/29
——四川省扎实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2009年,省政府举行春节慰问伤残退役军人大会,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发表讲话
伤病残军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大多为国防军队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做出过特殊贡献。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既关系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全局,又体现一个国家的军事文明、社会保障和人文关怀水平。军队不辱使命,军人牺牲奉献,大批伤病残军人将最宝贵的健康献给祖国,将残缺的记忆留给自己,承受着身心的痛苦、生活的磨难。如何让他们不幸的人生在党和国家的关爱中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四川省用实际行动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领导重视难题不难 安置好、照顾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把他们的生命、生活和发展保持一个相对较高的质量水平,不仅是对他们所做牺牲和贡献价值的尊重与补偿,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而且有助于激励现役军人积极献身国防事业,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是改革发展稳定和国防军队建设全局的大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要事,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我省各级各部门都有特别深刻的认识,在“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创新机制,真抓实干”等方面下真功、使实劲。 近年来,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得到我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把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问题列入双拥工作重点督办事项,进行专题督办考评,追究“一票否决”责任,分级签订责任承诺书,为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长期以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法规政策,以维护伤病残军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保持社会稳定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划,科学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尤其是2009年全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会议后,我省庚即召开全省会议,贯彻传达北京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接收安置工作。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对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现行安置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军地各方力量,把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有力地推动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发扬“五不”精神,千方百计做好安置工作,是他们重要工作思路。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任务重大而艰巨,在安置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四川民政人认真领会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在成都战区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不讲代价,不谈条件,不计成本,不叫困难,更不讨价还价”的工作思路,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一体联动,基本实现了“一人不漏、一样不少、一点不含糊”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安置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据统计,从2000年至今,累计接收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4000余人,并确保了伤病残退役军人的安置补助、住房待遇、医疗保障、伤残抚恤和优待等落实到位。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和维护伤病残退役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我省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在伤病残军人安置工作中,对伤病残人员的保障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补助,从而导致地方财政负担过重,经费保障十分困难。为此,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优先保证伤病残退役军人各项经费,按时足额兑现伤病残退役军人的各项生活待遇。从2010年起,省财政厅按每名伤病残军人3万元的标准,将分散供养的1至4级残疾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建)房费用列入预算,予以补助。2000年以来,中央及省财政对我省省级3所集中安置伤病残军人的优抚医院累计投入建设资金9000余万元,更新增添了医疗设施设备,改造新建了医疗康复大楼,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在院伤病残军人的生活待遇,改善了他们的医疗康复条件和生活环境。 完善机制良性运转 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虽然是一项传统业务,但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直接制约着工作的进展。为了破解难题,加大进度,我省民政部门大胆创新,完善各种工作机制,简化接受手续、减少接受环节、提高接受效率,创新方式方法,用活用足政策,促进接受安置工作良好循环。 建立完善地方配套措施。在认真贯彻《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基础上,我省积极制定完善地方配套措施,规范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程序。结合省情实际,先后修订下发了《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四川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规章措施,使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还结合各地低保救助体系,研究出台了《城乡医疗住院救助与优抚对象补助“一站式”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软件需求实施方案》,下发了《城乡医疗住院救助(补助)信息管理系统“一站式”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了补助方法、步骤、范围、条件、程序,制发优抚医疗补助证,作为优抚对象享受“一站式”服务时的身份证明和报销比例凭证。 建立健全军地协调机制。军地密切配合是做好伤病残军人接受安置工作的关键。军地双方,一方管交,一方管接。建立健全军地伤病残退役军人信息和数据共享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军地数据核对汇总。省民政厅与军队单位建立了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督促和指导地方民政部门与部队师旅团级单位建立共同协商难题的工作模式。根据伤病残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批次接受与临时接受、集中接受与年度接受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地完成伤病残退役军人接受安置工作,真正实现“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移交一个接受一个”的良性循环。 建立生活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要求,把伤病残退伍军人吃、住、行、医方便作为先决条件。在住房待遇方面,安置地点尽量考虑在交通发达的地段。2010年,达州市渠县接收了2名四级残疾军人,分管领导亲自带领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伤病残人员所住的中心场镇与当地政府一起调查了解房价,一次性补助经费直接打卡发给伤病残军人本人及其亲属,让其住得安心。在医疗保障方面,积极做好接收安置后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伤病残军人(或家属)与医保部门衔接,将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确保医疗保障及时,做到实报实销。在伤残抚恤和优待方面,根据省政府修订下发的《四川省抚恤优待办法》,各地民政局根据具体情况,将伤残抚恤金打卡直发,切实保障伤病残军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时,还对伤残军人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游览参观名胜古迹等,也给予了优惠。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他们注重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实际工作中,他们注重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的机遇,把接受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评比。明确规定,凡是伤病残军人接受安置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就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有关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同时,对做得好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予奖励,激励他们的热情。 深切关爱情意绵绵 伤病残退役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接收安置好他们,不仅是党和国家赋予的政治任务,更是社会深情关怀和人文精神的直接体现。虽然四川作为兵员大省、安置大省、优抚大省,面对任务重、困难多的实际,他们始终带着感情做工作,坚持“三不怕”(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不怕泼冷水)精神,发扬“四到位”(思想教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关爱帮助到位)作风,逐门逐户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了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采访中,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动情地说,伤病残退役人员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做出了特殊贡献,在他们身患疾病、受伤致残后回到地方,我们四川民政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设身处地、冷暖与共,除了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关爱,更重要的还从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实实在在地解决困难。为此,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注重全面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各项生活待遇。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大量资金,千方百计地保证了伤病残军人各项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兑现。 医疗保障是伤病残军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府安置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省先后9次提高伤残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了因战、因公三级以上残疾和重症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同时,伤病残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实现了与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接轨。还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1—6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医疗保障,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一级残疾军人王龙金在移交地方后,每周需要做血透3次,而南部县人民医院透析室床位紧张,一时无法安排,他只有到南充、阆中等地去做透析,增加了本人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了解情况后,南充市民政部门积极与南部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联系,特别安排了床位,使他能及时得到治疗,还积极与医保局协商,为他办理了“特殊门诊”。 住房保障,一直以来是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中的“瓶颈”。为此,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军队协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解决。同时,积极给党委政府汇报,提高了1—4级分散供养伤病残退役士兵建房补助标准等。2009年,南部县接收安置了52岁因病残疾的五级退休士官秦天碧,一直被住房问题困扰。南部县民政局了解情况后,积极主动帮助他找房管部门联系经济适用房,现在已上报了各种资料,等待批复,基本解决了住房问题。此外,他们还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组织的关爱,人间的真情。逢年过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党政领导看望慰问伤病残军人,了解生活状况,解决现实困难,送上慰问品以及慰问金等等。 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伤病残退役军人感受到了人间血浓于水的大爱,强化了创造幸福生活的信心,增强了相互信任、理解和支持,密切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李建平 张晓玲 王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