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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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院落唱响“12345”

2011/10/13

——成都市武侯区积极探索院落自治新模式

    成都市武侯区常住人口60余万人,有13个街道办事处,59个社区,1314个院落。在开展社区自治的过程中,武侯区人们克服各种障碍,不断探索,逐步意识到,将社区自治推进延伸到居民院落自治,是打破社区自治发展瓶颈,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关键所在。社区院落是群众参与社会活动最直接的平台,居民通过积极参与院落自治真正实现当家做主,社区治理也因此从“代民做主”到“由民做主”,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
    武侯区自2010年开展院落自治以来,共建立了262个自治管理小组并通过验收,选出院落民情议事民情代表2813人,自治管理小组成员815人,截止目前共有349个老式院落初步完成了集中环境整治。在开展院落自治的过程中,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院落的环境秩序和邻里关系也得到明显改善,老百姓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武侯区的院落自治模式,就像一曲快乐的音符“12345”,为老百姓们弹奏出幸福的生活乐章。

 
武侯区长寿苑社区召开第八届居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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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1个核心”  切实做到还权于民
    武侯区在推动院落自治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做表面文章,不单纯为了自治而自治,而是切实保障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推动社区工作从“单纯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
2
    搭建“2级组织”  夯实自治管理基础
     武侯区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为主体、以党建为核心、以自治为基础、以服务为纽带”的总体思路,构建了社区和院落两级组织,为居民自治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城市社区实行“居站分离”后,社区居委会从繁重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在此基础上又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居民大会和社区民情议事会,社区层面上的自治组织议行分设,使社区自治机制更加充实和完善。
    建立院落自治组织。居民院落成立了院落居民会议、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院落自治管理小组三个基本组织,院落一级的自治组织体系也得到了明确。
 社区和院落两级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以“社区—院落—楼栋”为主线的居民自治体系,实现了“组织细胞化”;院落居民以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为平台,院落事务大家评、院落管理大家议、院落决策大家定,实现了“管理民主化”;以院落管理小组为依托,建立便捷社区自我服务运行机制,实现“服务自主化”,从而形成“三化合一”的新型基层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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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3个抓手”  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以实施老式居民院落整治为抓手。2010年初,在城区街道无物管的居民院落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打响了院落自治的第一枪。居民对此项改善环境的民生工程给予了极大关注与支持,参与社区院落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从院子的打造方案到改造以后的管理维护,院落自治机构召集居民进行充分的协商,院落自治由此奠定浓厚的民意基础。
    以提供专项管理资金支持为抓手。武侯区按每100户约3500元标准安排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对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进行补贴,平均每年为各社区安排近20万元专项资金,确保居民自治工作推得动、效果留得住、管理能常态、机制真长效。
    以院落自创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为抓手。为了实现院落自治资金保障自给自足,武侯区结合各个院落的自身特点,鼓励各小区院落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停车、房屋出租等有偿服务,院落居民通过民情代表议事会共同商议对这些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既强化了大家参与自治的意识,又使院落管理经费有了稳定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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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4项措施”  促进自治长效运作
    理清自治组织和政务服务组织关系。根据《武侯区关于构建城市社区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社区居民大会、社区民情议事会、社区居委会构建社区一级自治组织体系;院落居民会议、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和院落自治管理小组构成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体系。院落自治管理小组作为社区居委会的基础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组织领导下,并在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承担院落民主自治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是承接政府下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主要承担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下沉的常规性政府服务类事项。这样使自治组织和政务服务组织权责明晰、互不干扰、各司其职,院落事务的管理因此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提高院落自治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武侯区先后出台《社区院落自治组织组建及验收办法》、《社区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工作规则》、《社区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及成员罢免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涉及到社区院落自治组织的组建、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及退出等各个方面,为院落自治的长效发展提供了健全的机制保障。
    高度重视自治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为了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效果,武侯区采取分级培训的模式,按照区级部门—街道—社区—院落的纵向关系,层层组织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各街道、社区及院落相关工作人员1500余人,参加了区级组织的社区院落自治工作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街道和社区也对院落自治小组成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20000余人。
    切实加强督察指导力度。为了确保院落自治工作做好做实,由武侯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单位牵头,组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督察组,定期深入全区各院落,对推进院落自治、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察,并就现场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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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显“5大成效”  院落生活因自治而精彩
    武侯区开展院落自治两年以来,逐步建立起了“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合理界定、有机结合,政务服务重心下移,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安居和谐”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基层民主自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群众幸福感指数有了明显攀升。
    居民自治组织充分归位了。社区的“居站分离”使社区居委会回归到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行列,居民院落民情议事会和院落自治管理小组的建立,则形成了“社区——院落——楼栋”梯次化自治组织治理结构,从而实现自治体系由扁平型到立体型的转变。
    群众的自治意识逐渐浓厚了。开展院落整治、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支持、合理使用和分配院落自创资金等事务,已经形成全体院落居民的共同利益,大家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了改善居民环境、提升居住质量而出策出力,自治热情显著提高。
    居民的智慧才能充分展现了。居民通过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民主议定院落事务,议定事项由院落自治小组负责落实,并接受院落党组织和居民的监督、评议,“我的院落我的家,我是主人为大家”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理念得到了真正实现。
    院落群众的邻里关系和谐温馨了。通过开展院落自治,居民院落的环境、治安等都明显改善,各种矛盾纠纷也得到了有效调节,邻里间的关系日趋和谐。每到春节、端午等节日,院落自治组织开展的各种联谊活动将居民之间的心拉得更近,院落也变得更加和睦温馨。
    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并真正落实了。院落自治的有效运作,确保了院落这个社会基本细胞的和谐。特别在当前社会转型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的情况下,院落的和谐无疑起到了稳压和解压的作用。党的领导和居民自治合理界定有机结合,百姓幸福感指数节节升高,党群关系得到了密切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也得到了进一步稳固。
    武侯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武侯区在全区探索突破单位制观念的限制,把社区全体成员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范围。全区逐步建立完善了由社区党支部、党小组、居委会、居民自治小组、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自治管理组织体系,将体系内的组织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方方面面,同时把体系外的组织资源吸纳到体系内,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与居民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和谐社区。
    院落自治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是武侯区对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进行的有力探索和实践,破冰之路初见曙光,武侯将沿着院落自治这条道路坚定不依地走下去,为居民的幸福生活增添光彩。(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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