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民生周报 >> 新闻中心 >> 第四版 >> 正文

家庭寄养  流浪未成年女孩的“小花伞”

2011/11/24

    近日,资阳市救助站与中和镇政府、中和镇高字村成功签订关于刘玲(原名刘春艳)的家庭寄养协议,将刘玲寄养到高字村吴德建家,幸运的刘玲从此有了温暖的家。
    资阳市救助站站长熊建生、成都市救助站副站长罗莉、中和镇党委副书记陈碧英分别在寄养协议上签字。
    刘玲现年13岁,家庭的愚昧导致了她悲惨的命运。其父亲下落不明,母亲和继父在服刑,可怜的她成了无人照看的“孤儿”。资阳市救助站通过多方协调努力,按照“富于爱心、经济条件允许、双方愿意”的原则,为刘玲找到现寄养家庭,并对其进行多方救助。由中和中学接收为初一新生;由资阳市心理健康辅导卓亚清给予精神照顾;学校每学期给予特困学生补助近500元;中和镇政府每月给予刘玲生活补助400元;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每月给予刘玲生活补助488元;资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家庭回访并解决临时生活学习困难。
    刘玲的命运是悲惨的,但她又是非常幸运的。党委、政府和爱心人士的共同关心,为她撑起了一把幸福的“小花伞”!(资阳市救助站)

集团报刊
日期检索
新闻检索

新闻热线:028-86652539 广告代理:成都民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稿邮箱:mzmszb666@163.com
版权所有©四川民生周刊 技术支持:028工作室 成都网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