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模式不失为一种新思路
2012/5/7
经济社会的发展催生了养老观念的转变和养老方式的改革。目前,上海部分地区首倡并付诸实践了一种新型消费与养老相结合的电子商业模式——“消费养老”。许多专家表示,这种模式是当前社会养老的有益补充,对建设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养老”模式,就是商家通过诸如“我爱我买”等电子商务平台在销售商品过程完成后,将销售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以奖励积分的形式返还给消费者,在此基础上将积分纳入给消费者设立的固定消费养老投资账号,进入此账号的消费奖励积分转化的资金将会用于再投资以利增值,一定年限后再将这部分含有增值收益的资金,按照协议约定返还给消费者,并作为消费者补充养老保险的一部分来源。 在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三大支柱。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是靠国家强制而行的,这是保障机制,而“消费养老”是自我强化模式,其基本思想就是人们从个人消费过程中逐步累积自己的养老金,具有自主性。 如果在每一笔消费中都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将大大提高消费者未来的福利水平。对消费者而言,它不失为一种增加养老金的好办法。从企业角度来讲,“消费养老”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创新方式和渠道,超越了目前比较盛行的企业捐助和慈善方式,从关注少量特殊人群扩展到关注全民养老问题,从关注这些人群当下的福利延伸到关注远期的福利问题。当然,这样的模式还需要企业良好的运营,这笔资金需要保值增值。 “消费养老”模式的提出,对于政府也是有好处的。第一,它可以成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又一个有力措施,对于缓解市场经济中效率和公平这一对矛盾带来的社会问题有重要的作用。第二,它可以为国家业已建立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有益补充。为了克服工业化大生产带来的风险,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而“消费养老”则会进一步提高这个安全网的安全系数。第三,它可以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稳定性。如果“消费养老”在全社会推开,它将大大提高居民延期消费的能力,这对于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总之,这种消费和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为现在的年轻人积累养老金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也为我们解决养老问题、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据《人民日报》) 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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