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2013年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2012/10/15
● 城镇职工医保(个体参保):基本医保2256元/年,补充医保155元/年。
● 城乡居民医保:一档60元/年;二档210元/年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2013年的缴费标准出台了,参保人员应在今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2013年缴费标准出台
据了解,和2012年不同,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标准和时间均有所变化。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年,二档210元/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体参保)的年缴费标准为2256元/年,补充医保年缴费为155元/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当参加补充医保,与基本医保同时参保缴费。
缴费日期提前至10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无论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其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均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困难群体有政策优惠
乐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困难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缴费或个人不缴费,其中,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的个人缴费为100元,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为150元。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儿童和重度残疾的学生(未年满18周岁),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缴费为50元,选择二档缴费的,个人缴费为200 元。而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
可选择银行代扣缴费
为方便个体参保人员缴费,记者了解到,凡是个体参保人员按正常年份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含补充医疗保险费)”均实行银行代扣。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广大个体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账户名为参保人姓名的农行或建行的银行卡(或乐山市本地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乐山市社保局大厅办理银行代扣手续。
实行银行代扣后,对于在异地居住但在乐山参保的人员,不用再亲自回乐山缴费,省时又省力。(罗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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