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确保农民工按时拿足工资
2012/11/26
早安排、早部署,乐山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问题和隐患扼杀在摇篮里。11月20日,乐山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交委、水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部署会。从本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检查重点:
劳动密集型企业
“我们前期已对在建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现并处理了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此次多部门专项检查部署会,主要是提早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农民工能按时领到工资,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工资。”乐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专项检查较往年提前了半个月,力争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发现问题、早处理问题,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的情况。
要下狠招:
严重者吊销执照并曝光
笔者了解到,在专项检查中,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降低或吊销其资质证书,个人降级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一定要下‘狠招’,抓重点、抓典型,举一反三,发现问题要彻查到底,严肃处理。”部署会上,各部门负责人一致认为,要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仅要加大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还要坚决打击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一经发现其违法用工行为,将其纳入该行业的“黑名单”,实行行业限制,增加其违法成本,让其自觉、主动地合法用工。(罗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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