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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三问】社会管理怎样创新

2013/1/15

【对话】对话人: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潘小娟 人民日报记者 蒋云龙

【热词】社保体系——

加强&创新  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观点】

观点一

稳定必须得有序、有活力。一个社会要有活力,才能更好发展。促稳定要通过优化管理来实现。先把前置的事情做好了,社会矛盾也就化解了。 

观点二

社会管理要实现社会公正,否则可能出现更多问题,比如开宝马车的人也住保障房。这样一来,发展民生不但没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更大问题,更多不公平。

观点三

对社会组织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能把它的作用夸大,要合理定位。也不能把社会组织当作“准政府”来看待,要保持它本身的特点。

 

【一问】社会管理等于维稳吗

 

记者:社会管理是什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潘小娟:从广义的角度来说,除了政治事务和经济事务以外的所有社会公共事务,都属于社会事务管理的范畴。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从这个角度说,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方面的事务,社会建设所涉及的社会事务,就是社会管理的范畴。

记者:社会管理可以等同于维稳吗?

潘小娟:这种说法肯定是片面的,社会管理不能简单等同于维稳,维稳只是社会管理的一个方面。

不过现在有一种趋势,就是把维稳看得太重要,看成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和简单化的处理,简单地把维稳理解为不能出问题,不要出矛盾。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是人群组织,就不可能不出问题,不可能没有矛盾。

一个社会是好还是坏,我们不能简单根据它出不出问题来判断。一个社会能不能很好的运作,制度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社会制度能不能很好地容纳社会矛盾和冲突,并及时有效地加以化解。所以对于稳定,我们得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我更愿意用“秩序”一词来代替稳定,秩序意味着稳而不死,动而不乱。

也就是说,稳定必须得有序、有活力。如果说一个社会确实不出问题,但是一潭死水,没有活力,那么这个稳定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说发展需要稳定,这没有错。但是片面地理解稳定,这对发展是不好的。因为一个社会要有活力,才能更好发展。

我们现在有些地方的维稳,是一种消极被动地保稳定,而不是一种积极主动地促稳定。促稳定要通过优化管理来实现,用老话来说,就是要从源头做起。先把前置的事情做好了,社会矛盾也就化解了,而不是说出了问题,我们再被动地去应对这些问题。

管理由“管”和“理”组成。从字源上说,管有管束之意,理表达的是条理和顺的意思。管理管理,管和理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不能只管不理,而是要通过管达致理。所以管理的立足点应该是理,而理就不能只堵不疏。

而维稳从某种角度上,是管死,是堵,被动的成分更多一些。现在强调社会管理,就是要主动积极地维护稳定。

 

【二问】政府是“甩手掌柜”吗

 

记者:比较理想的社会管理状态,应该是什么样的?

潘小娟: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下,具体的社会管理事务,大量公共服务的供给应该由社会组织来承担。而政府也不能甩手不管,应起到领导、组织、保障的作用。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这样可以更好地、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要形成这样的良性运转,我们首先要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政府要合理适当地限制自己的权力,把一部分权力让渡给社会。这样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才有一个必要的空间,否则社会组织的运行很难进行。

记者:近年来,地方政府都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他们的这些举措有什么共同点吗?

潘小娟:这些年,各地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包括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政府事务外包等。我认为,主要有这么几个趋势:一是主体开始多元化,不再只是政府一家来承担社会管理;二是内容开始多样化,涉及面不断拓展;三是在管理方式上,开始由以政府管制为主向社会协调、多方参与转变。

记者: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什么共通的理念吗?

潘小娟:社会管理本身一定要坚持社会公正。

以人为本是社会管理的根本核心,就是说,社会管理的一切工作都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体现他们的价值,促进他们的发展。以人为本最核心的东西其实是权利本位,表现方式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

另外,一定要坚持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一个社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是公共管理的价值尺度,也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十八大报告也提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是基础、是核心,规则公平是保障,机会公平是公平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为什么这么强调社会公正?如果单纯为民生而民生,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社会管理的任务是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不坚持社会公正的话,可能出现更多的问题,比如开宝马车的人也能住上保障房。这样的情况下,发展民生不但没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更加的不公平。所有的社会管理,都应该秉持社会公正的理念。

社会管理最终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问】社会组织是“准政府”吗

 

记者:社会组织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潘小娟:社会组织应该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通过社会组织,一方面可以扩大公众的参与渠道,另一方面可以拓展政府公共管理的途径,还可以提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另外,社会组织还可以作为公共服务的承担者。政府的一个职能就是公共服务,但是这并不是说一定要自己提供,而是要保证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样社会组织就可以承担公共服务的提供。

记者:在我国,社会组织表现如何?

潘小娟:近几年来,社会组织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尤其是在四川汶川地震等几个标志性的事件之后,社会组织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在灾后救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日常生活中,社会组织的作用体现得还非常不够。

目前,社会组织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组织体系的不完善,社会组织在数量上严重不足,结构不太合理,组织类型不够多样,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体系。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能力还是偏弱,社会组织的项目开发能力,资金筹措能力,人力动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活动运作能力普遍不足,内部管理也不够规范,组织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记者:社会组织应该如何健康良性发展,合法自理?

潘小娟:我们要合理定位社会组织的职责和功能,不能把作用夸大。社会组织和政府、市场一样,超出了它合理的发挥功能和作用的边界,就有失灵的可能。

另外,也不能把社会组织当作“准政府”来看待,要保持它本身的民间性、自治性等特性,才能保证健康发展。

从政府方面来说,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第一要加强规范,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第二要给予必要支持,包括资金的支持,税收方面的优惠,更主要的是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发展的空间。第三要加强监管,对以前监管方面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尽快进行改革,设立备案制度,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等。

具体而言,首先要对不同种类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可以根据社会组织公益程度或活动内容的不同来划分。其次,监管更多要以事后监管为主。最后,应对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和吸纳,引导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社会组织要通过自身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谋得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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