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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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为老百姓办实事

2013/3/18

 

2012年彭山民政工作亮点纷呈

 


彭山县委书记蔡刚陪同省民生工程检查组视察彭山县敬老院管理运行情况



    彭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叶云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

 

“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双拥模县”、“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敬老模范县”——头戴4顶桂冠,彭山县民政局在2012年,以“开拓创新,争当一流”的精神,全力抓好各项民政民生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业绩。

 

民生为重  社会保障全覆盖

2012年,彭山县的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主动作为创一流,切实践行民政“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力争社会保障全覆盖。

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救助机制逐步完善,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在眉山市率先进行。分别在去年5月和10月完成了低保提标工作。农村低保保障线由1196/人每年提高到1800/人每年,城镇低保由240/人每月提高到300/人每月。

深入展开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彭山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将医疗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截止12月底,共救助低保户、五保户、城乡困难群众21313人次,救助金额571.85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达95%

农村五保供养财政月补助逐步提高。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同时保证全县1324名五保人员均能按时足额领取供养金,集中供养率和床位利用率均达92%,去年还成功举办了彭山县敬老院端午节文艺汇演。

该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51人,救助金49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救助率达100%,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养育费;探索建立实事上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供养机制月供养金达600元以上。全年共为31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01488元。

全面完成了救灾应急指挥体系项目建设,落实了机构和人员。配合县审计局完成20102011年灾后重建资金的审计工作。及时下拨冬春救济款297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灾民及困难群众生活、生产方面的困难。每户补助6000元,为100户农村特困危房户建房,年前已全部完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参加防灾减灾大演练受到好评。

 

情系双拥  优抚安置上台阶

2012年初,该县启动了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创建,探索非公组织拥军工作途径和办法,并且在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慰问活动;充分利用驻地部队较多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驻地部队与敬老院管理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敬老院管理与服务水平。

优抚工作上,全面深入落实各项政策,保证优抚对象各项权利。首先是严格执行《彭山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金4860899元;划拨7万余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再次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并且全部实行银行发放,共计838.8万元,及时更换了优抚政务公开栏;与此同时,投资10万元对烈士陵园办公室、陈列室、大门进行了维修改造;另外做好伤残人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2名退役士兵补评残、2名残疾军人调残材料已上报,合格率100%,减免了28名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费16800元。

安置工作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2011年彭山县接收登记冬季退役士兵182名。并将6名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官安排工作;对于自主就业的176名士兵,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5942842元;同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81727460元;并且做好对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会其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率达95%;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放军休干部住房补贴4人共计43.78万元。

 

社会管理  为民服务全方位

2012年,彭山县民政局不断规范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做百姓的贴心人。

在殡葬服务中,全年新建1个公益性公墓,全面完成骨灰堂建设及纱帽山公墓二期工程;同时完成县殡仪服务站设计、财评等前期工作,即将启动招投标程序;完成了莲花公墓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公墓监督检查率达100%,殡葬信访处理率100%

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继续以巩固全国示范化窗口为目标,积极参加窗口创先争优活动,实行了节假日预约登记制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效率与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634对,全县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对民间组织管理上,从年检工作入手,对民间组织遵纪守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及基层党建情况做了重点检查,社团年检率为100%;积极组织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覆盖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具体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达7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余次实地督导社会组织创争情况;开展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诚信率达75%;并且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新模式。

作为长寿之乡,敬老爱老是传统的社会风尚。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敬老爱老惠民政策,稳步推进全县敬老爱老工作。完善了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机制,且达到全覆盖无遗漏,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高达300元;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制作了300份“老年法”宣传画和宣传册,顺利接受了县人大对全县“老年法”宣传贯彻情况的视察;不断加大对老年组织活动经费的投入,2012年起,彭山县老龄事业经费按60岁以上老年人年人均5元标准共计3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老年大学参加四川省中老年舞蹈大赛,并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成功举办了“迎接十八大 永远跟党走 彭山县第四届老年文体艺术汇演”,全县13个乡镇、城区8个老年组织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此次汇演;全年共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3600多份。

 

效能建设  基础服务大提升

过去的一年,彭山县民政局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优化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多渠道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与能力培养,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组织相关人员150多人次参加民政部、民政厅、市民政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多次到省内先进市(县)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做法。

深入开展“三定两保证、党群一条心”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在协调江口镇政府完成市人大副主任陈桂花同志联系户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本单位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节假日到联系村(金烛村)、25户联系户中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帮助制定致富规划,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全年为联系村、联系户送去帮扶资金共计10万余元。

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放手大胆支持县局纪检组工作,并给予资金、组织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加强制度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纪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源排查,深入探究风险形成原因,出台风险防范措施。彭山县民政局连续多年被县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采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低保、优抚、救助等民政政策,增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社会透明度,分别对城乡低保金、城乡医疗救助金、救灾救济资金、优抚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资金拔付和发放、资金监管与处罚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不断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民政专项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各类民政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和银行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快捷、高效,方便了民政服务对象。

2012年,彭山县民政局已辉煌地走过,汗水换来的是肯定,努力得到了百姓们口口相传的满意与称赞。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意味着新的挑战,新的目标,不过彭山县民政人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最好。(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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