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监督机制
2013/10/14
近年来,开江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内务、财务管理制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余项廉政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制度监督。为解决个别地方城乡低保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近亲属低保申请一律进行登记备案,县民政局在审批前全部入户调查。对群众举报和在低保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群众监督。为解决一部分群众反映的低保不公开问题,该局坚持了城乡低保“三榜公示”制度。即村(社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进行首榜公示;乡镇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返回村(社区)进行第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复审,将审批结果返回乡镇进行第三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审批监督。为实现低保应保尽保目标,该局建立了严格的办理程序和审批制度,在收到乡镇上报的低保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和乡镇审核意见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对公示有异议的,县民政局重新组织调查核实、重新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低保保障。
核查监督。该局对城乡低保对象在动态管理和年审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即退。每年4月、5月和10月、11月,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集中时间进行两次清理核查,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待遇,凡是符合条件新增的低保对象,及时按照申报、审批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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