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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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用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2014/1/13

  “做实实在在的工作,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2013年,广元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广元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切实改善民生,用行动推动着广元市民政事业的发展。

  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广元市民政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出台了《关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在全市建立“十大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建立起救助部门、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统一纳入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一口子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构建“求助有门,扶持有章,帮扶有效”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广元市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重的突出问题。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月和1860元/年,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90元和260元。完善救助工作机制。建立起广元市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门配合协作加强,广元市社会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加强低保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低保管理机制和核对机制,逐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建立起基层干部亲属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备案制度,认真开展低保普查和清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全年新增低保对象13542人,退出20084人。积极创建全省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广元市5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被确定为三星级、8所为二星级、9所为一星级。

  全年为28.7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和中央一次性补助50113.7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221元和115元,分别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19.5%和135.3%。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8330.68万元,直接救助45191人次,资助参保和参加“新农合”310792人,城乡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338元和327元,分别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53.6%和181.7%,住院人均救助标准达2132元和1953元,分别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64%和177.5%。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率达100%,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分别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0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49%,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02.1%。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分别达65%和67%。救治符合救治条件的先心病儿童51名。

  救灾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灾情发生后,认真开展查灾、核灾和救灾,及时调拨和发放物资,确保了受灾群众“五有”。认真实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发放补助资金3900万元和价值约280万元的物资,有效保障其冬春生活。认真做好减灾工作,出台了《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牵头组建了广元市共产党员查灾核灾突击队,指导各县区开展了救灾应急演练。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12240 万元,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提供了资金保障。扎实抓好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全市培训灾害信息员860人次。极力争取国家减灾中心项目。国家减灾中心、德国米苏尔基金会工作人员已来广元完成实地评估。积极开展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有序推进市县两级民政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与上级民政部门指挥体系互联互通。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大力推进广元国际生态休闲养老产业园项目,目前有关公司已赴广元市实地考察,并与相关部门接洽正抓紧对接。新建旺苍县卸甲碥社区、剑阁县雷鸣社区、青川县姚渡社区、利州区花园社区、昭化区京兆路社区、朝天区明月路社区6个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00%。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30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152个。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旺苍县三江镇桃红联合村老年活动中心、利州区三堆镇马口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和朝天区羊木镇白云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成并投入运营。认真开展孤儿和“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将孤儿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从600元/月提高到678元/月、1000元/月提高到1130元/月,切实保障了711名孤儿基本权益。全力做好“三无”人员供养工作,有力保障了750名“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5个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成立,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100%。积极建设慈善爱心超市服务网络,旺苍县、剑阁县、利州区各建成1个服务网络,完成省级民生工程目标的300%。认真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行动”等福利资助活动。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全年销售福彩2亿元。

  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创佳绩

  坚持抚恤补助款银行直发,按时足额发放39926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资金。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放自然增长机制经费105.04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42.4万元。深入推进优抚对象优先优惠,医疗“一站式”服务结算率达到100%。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补报零散烈士墓4609座、零散纪念设施61座。上报调评残85人,新增残疾军人23人。

  接收安置2012年退役士兵1368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594.07万元、自谋职业费1921.04万元、待安置生活费66.7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培训支出153.59万元。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房改遗留问题全面解决。年度军供保障任务完成。

  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工作蓬勃开展,经自查7个县区均符合省级标准,待省验收。出台了《双拥创建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春节、“八一”等节日拥军慰问活动,军地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基层民主不断完善

  广元市认真安排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围绕服务民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广元市乡镇政务公开面达到100%,积极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阳光政务热线”等新型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进村(居)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广元市村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98%。

  利州龙潭乡界牌社区建成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经验获省委王东明书记充分肯定。创新农村社区建设,在利州区赤化镇泥窝村、司马村、幸福村展开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成农村社区103个。中央、省投资社区建设155万元项目全面推进。推广使用“中国社区”标识,标识覆盖率达60%。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申报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街道、社区5个。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新建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13个。“特殊党费”收尾资金援建项目工作圆满完成。

  社会组织管理加强

  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新增社会组织116个。社会组织依法管理不断加强,年检工作认真开展,年检率达97%,年检不合格和违法社会组织查处率达100%。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工作探索推进。有序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了评估管理办法和评估细则,建立起评估资料库和专家库。在册社会组织已建成党组织379个,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事务有序推进

  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苍溪县亭子乡、中土乡、青川县三锅乡撤乡建镇。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元坝区更名昭化区后续工作,加强市城区新增街道桥梁命名服务管理。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剑阆线”界线联检。推动平安边界建设,指导朝天区妥善处理蒲家乡和西北乡边界地区经济资源权属争议。

  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救助管理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826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242人次。积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500余名流浪未成年人受益。指导利州区建立了救助管理站,落实了阵地、人员、经费。

  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市殡仪馆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初步方案已上报市政府。指导利州区完成火化区调整。深入实施惠民殡葬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公墓规范化建设管理,杜绝了违规建大墓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了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管理工作。广元市火化遗体5320具,入墓骨灰500盒。

  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办理结婚登记 12950 对,离婚登记2700对,收养登记10人。指导旺苍县、剑阁县、朝天区民政局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

  社会工作稳步发展

  组织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12人通过考试。争取省级补助社会工作项目3个、“三区”社工服务计划1个。培育社工服务机构2家。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拟制了《广元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创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创新思路出亮点

  广元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包括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在内的“十大专项救助制度”,旨在针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救助需求,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差异化救助,构建起政策统一、标准一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广元市民政局在全省先行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平台建成后,能更加准确核算和掌握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解决家庭财产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的问题,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正、规范、高效运行。目前,进入到设备采购阶段。

  针对边远山村灾害发生后出现断电、断道、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广元市民政局探索建立村一级灾情预警预报平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目前,在旺苍、青川、朝天开展试点并完成建设。

  2013年,广元市民政局出台《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试行办法》,明确了灾后救助范围、救助原则、救助程序、救助项目和标准等内容,为灾后群众救助工作确立了制度规范。

  利州区芸香社区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图解”社区,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通过层层考核,已被推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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