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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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养老服务建设的“崇州经验”

2014/4/28

怀远敬老院

寿康养老院

华西康福园


公议敬老院



文艺表演

  崇州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2003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2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8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0 %,高于全国、全省和成都市的平均水平,并呈现出高龄化和空巢化加速发展的趋势。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相对于成都其他区、县,崇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老龄化突出的情况下,在省民政厅、成都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崇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崇州市民政局在现有的养老模式下进行了系列探索,建立起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其“公办民营”的养老体系建设和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崇州经验”。

  A 养老体系建设篇

居家养老 措施得力

  崇州市建立健全了关爱“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巡查机制。将“空巢老人”巡查工作目标任务下到各乡镇,市老龄办同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党委政府与每个巡查责任人签订巡查责任书。“空巢老人”巡查责任人,在24小时内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至少1次巡查式探访服务,了解其有无重大疾病和安全隐患,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与其家人或乡镇负责人联系,及时解决,使符合条件的“空巢老人”及时得到资助。从2006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150多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全市3300余名高龄、贫困、自理能力差的“空巢老人”购买了居家养老巡查服务。目前每名空巢老人巡查费为每人每月50元,2013年全市确定的高龄、贫困、自理能力差的“空巢老人”人数为673人。2014年积极协调财政扩面到1000人。

  成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各老龄成员单位依托党团和工会组织,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依托老年学校、老年协会分会的成员及驻村大学生建立了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定期上门服务、爱心电话联系等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社区养老 推进有力

  崇州市利用灾后重建资金,在街子、王场、三郎、大划、崇平、集贤、元通、观胜、隆兴、文井江、桤泉、羊马等12个乡镇新建了不低于300平方米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并将运行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每年一个活动中心1万元。坚持先行试点,逐步发展的原则,引进成都正好家政有限服务公司,投资400万余元,在崇州市崇阳镇三和、羊马镇崇江路、桤泉镇生建、街子镇双河等四个社区试点各新建了1所不低于10张床位的社区微型养老机构。2014年拟在羊马镇安阜新区、江源镇红土村、大划镇崇镇地、元通镇禹王小区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现已选址完毕进入设计改造阶段。社区微型养老机构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能为社区老人提供全托、日托以及临托等服务,更重要的是能够辐射到社区居家老人,提供配餐、家政、康复理疗等为老延伸服务,同时有效地解决村、社区“空巢老人”养老难的问题。

  “公建民营” 机构养老探索

  崇州市于2013年率先在成都市范围内,盘活存量资源,启动了公建民营养老模式。崇州市利用位于花果山闲置的原公议敬老院,引进民办福利养老机构,投资近600万元,对原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建立了花果山寿康护理院,主要为工薪阶层提供托老养老服务,同时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医结合的康复及临终关怀照料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护理院已于2013年10月投入运营。

  今年成都市将大力扶持崇州市修建200张床位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工作,崇州市将在项目设计、建设等过程中,提前要求将来经营管理的民营机构共同参与,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建设及装修时间,使该项目能尽快投入使用,有效缓解养老床位紧张的局面。

  在养老机构的建设上,崇州市积极尝试“公建民营”的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公建民营”这一运作模式既能减轻政府运营管理负担,破解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护理人员的难题,又可以大幅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形成“政府统一管理、专业团队运营、职权明晰、优势互补”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将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社会效果。

  崇州市民营企业家参与“公建民营”的积极性非常高,如何使“公”和“民”实现无缝对接?如果单靠政府,巨额的资金预算难以承受,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历来颇受微词和备受诟病。而仅仅靠民资,一方面公益性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服务价格势必会把一部分老年人拒之门外。互取其长,互补其短的“公建民营”就是一种较好的发展和推进模式。

  标准化敬老院 建设成效明显

  为彻底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崇州市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发展”的原则,从2006年起,对敬老院的设施、机构、人员等进行整合,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近9000万元,分三年完成了三江等14所农村标准化敬老院建设任务。现全市14所农村标准化敬老院共有床位3136张,可入住五保对象近3000人,实现了成都市提出的五保供养实行“全集中、满覆盖、有入住意愿的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的目标。为将数量庞大的五保对象管理好、服务好,2008年7月,崇州市在民政局设立了崇州市农村标准化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2011年6月增设敬老院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3人),专门负责五保供养工作,将14所农村标准化敬老院交由民政局直接管理,从体制上强化了对五保供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敬老院管理服务上水平、上档次,崇州市从2008年9月起,按省一级敬老院工作人员配备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30余名敬老院院长、会计、炊事人员、护理人员、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根据崇州市城镇三无人员现状,在三郎镇、崇阳镇新建了两个社会福利中心,共计床位400张。

  社会养老 大力发展

  崇州市现共有3家社会化养老机构,分别是华西康复院、花果山寿康公寓、南华公寓,总床位900余张,现已经入住840多人。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1〕38号)精神,投入社会资金1000余万元对崇州市花果山寿康、华西康复、南华等老年公寓等进行提档升级。

  由于良好的区域优势,崇州市民营养老近几年迅猛发展。除了上述已建设使用的养老机构以外,崇州市正在大力建设新的养老产业集群。目前初步建立了花果山养老集群,街子养老集群和羊马养老产业集群。其中,由圣沅乐康实业公司投资的中国青城国际颐养中心街子凤凰栖预计投入20亿元;花果山养老项目投资5亿元,建设床位2000张;羊马养老培训示范基地总投入1亿元,占地200亩。

  B 养老服务探索篇

  养老模式的创新探索

  崇州市民政局认为,要做好崇州的养老产业,必须充分挖掘和整合现有资源,改革创新理念,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民政资源。崇州市为挖掘社会资源,探索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职业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新路子,崇州市民政局实施的“公办民营”新模式,要求相关企业把公益性放在第一位,摒弃了“盈利至上”的商业理念,在尽责的同时实现合理的盈利。同时承诺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上有所作为,为崇州及成都地区有需求的老人服务。

  未来的养老问题会相当复杂,任务也相当艰巨,依靠家庭养老和完全政府供养都不现实,采取家庭、政府、公益和社会等多种模式共同应对并相互补充既务实也是大势所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养老可能“不缺金钱缺精力”,政府养老机构同样也是不缺硬件缺软件,以“公建民营”的养老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同时,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还可以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从此进入良性循环。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符合大多数老年人的习惯和愿望,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居家养老作为主要的养老形式是大多数人的现实选择。发展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网络,是崇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以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站、点)为基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自费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整合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如托老所、社区微型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提供日托服务、短托服务以及长期服务,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需求。各乡镇可以依托乡镇老年协会的活动场所加快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配备图书室、阅览室、聊天室、电教室、娱乐室、日托室、运动健身场所、餐厅、“一键通”电子呼叫系统或热线电话等设施,积极组建上门服务的专业化队伍;有条件的村、社区积极建立日间照料中心,配备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吃、住、玩的固定设施和接送工具;通过多种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洗衣、做饭、保洁、购物、聊天、医疗、护理、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健全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资料档案,及时了解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领域。

  强化机构养老设施建设

  以提高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障型养老机构建设。做好乡镇敬老院的布局调整、新建、扩建、改建工作,改善住房和设施条件,搞好环境绿化美化,提高办院档次,增加敬老院的维护维修经费;推广公建民营模式,促使有条件的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化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过渡。以机构养老公众化、社会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快代养型养老机构建设;通过争取国家立项和招商引资等途径,继续新建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综合性老年公寓和乡镇、社区的小型托老所;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1〉38号)和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老龄办关于印发《成都市扶持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社〈2012〉41号)文件精神,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办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积极推进“休疗型”养老机构建设,以市郊区、重庆路沿线、羊马湿地区域和山区乡镇为重点,通过多渠道融资,兴建一批以休闲、度假、康复、疗养为内容的养老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成都及西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在崇州修建干休所、疗养院等养老机构。政府要做好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规划,在政策、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以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政府责任,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国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设立财政和社会捐助专项资金,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持续运转。制定和完善吸引民间资本投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优惠政策,从土地使用、贷款贴息、基础设施配套以及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定期和不定期到养老服务机构义工服务,适当增加服务人员,搞好专业服务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社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增长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培育面向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需求的服务组织,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工作。

  推进老年健康机构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和运用社会资本,逐步兴办市级综合性老年医院、爱心护理院以及重点乡镇社区护理中心。逐步在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二医院和省复员退伍医院设立老年专科门诊部、老年专用病房。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医疗室配备专门针对老年性疾病诊断治疗的医疗器械,培训基层老年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对现有的和以后新建的敬老院、老年公寓、干休所、疗养院、乡镇老年服务中心要求设立老年护理专用床位,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高龄老人提供长期的、有效的护理服务。

  巩固提高老年文体活动阵地。抓好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多渠道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分期分批在乡镇、村建设老年活动设施。研究探索地方财政对老年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尤其要重视解决基层老年活动站(室),巩固提高、正常运转的经费补助渠道,不断改善现有老年文体活动阵地的设施条件,提高基层老年活动站(室)的服务功能。  (记者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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