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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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6

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1685工作模型” 全国推广

颁奖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一瞥

  当前,国家正在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顶层创制。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先后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并选定20个地区试点。四川省仁寿县被选定为试点之一。

  仁寿县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立足现有法律政策法规,创新实践“1685”工作模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该工作模型颇具规范性、操作性,受到民政部的肯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高度评价了仁寿县在未成年保护工作方面的探索,并为此专门做了批示,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第89期予以刊发,并在全国交流推广。

  去年底,“1685”工作模型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这是全国民政系统唯一殊荣。仁寿县民政局也代表全国民政系统唯一获奖事例参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研讨会并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结合实际 创新机制

  统筹城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形势,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冲击,尤其是作为全省第一人口大县,外出务工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留守儿童增多,致使仁寿县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工作呈现点多、面广、数量大的特点,在我国中西部乃至全国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鉴于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和指导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2011年,仁寿县着手采取问卷调查、个案访谈、救助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乡镇、村、组和家庭,开展调研,历时数月,形成了《仁寿县流浪未成年人情况调查报告》。2012年,成立了以分管民政的县政府领导为总召集人的“仁寿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为未成年保护提供了切实的基础保障。2013年眉山市民政局确定仁寿县作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试点县,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拓进取,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同年7月,仁寿县成立了“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平台统揽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立足现行法律法规,创新提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1685工作模型”,即“成立一个中心,建立六项机制,落实八类政策,深化五大行动”,完善了部门协作机制,落实了部门责任,健全了组织保障机制,努力构建了具有仁寿特色的面向县域内所有困境未成年人的新型社会保护体系。

  “1685工程” 保驾护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仁寿县实际情况,并经县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本着“以人为本、创新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精心制定并发布了《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突出“一个中心、六项机制、八类政策、五大行动”为核心的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模型,简称为“1685工程”。

  “一个中心”即依托县救助站设立“仁寿县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救助保护中心”,救助在仁寿县因遭受家庭暴力后暂时无处安身的妇女儿童。

  “六项机制”即建立未成年人社区(村委会)救助保护机制、流浪未成年人发现机制、困难未成年人救助帮扶认定审核机制、困境未成年人分类帮扶机制、受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分流机制。

  “落实八类政策”即由县关工委、民政局、团县委、妇联、教育局、人社局、残联、司法局等共同落实孤儿救助政策、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政策、患重大疾病儿童医疗政策、失(辍)学儿童助学政策、困境儿童低保政策、问题儿童帮扶教育政策、残疾儿童帮扶政策、服刑人员子女帮扶政策。

  “五大行动”即深化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深化打拐专项行动、深化异乡关爱行动(对外地来仁务工人员子女开展关爱行动)、深化结对子帮扶行动,鼓励群众企业、社团等社会各界采取“一对一”的帮扶。

  构建未成年保护网络

  由于“1685”工作模型颇具规范性和操作性,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四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分别批示予以肯定,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第89期和四川省民政厅(川民发【2013】203号文件专门予以转发。通过“1685”工作方案实施,仁寿县取得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阶段性工作成效。

  探索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制、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充分运用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政策,通过打造试点工作窗口,以点带面建立了源头防护和综合治理机制,帮助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分类处理、分类帮扶、部门联动帮扶机制,既符合自身实际又体现了地方特色。形成了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部门工作合力。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无缝对接,打开了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局面,拓展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初步构筑了全县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

  实际出发 先行先试

  仁寿县“未保试点”工作在全国先行先试,勇于开拓,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又体现了地方特色,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和制度创制提供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制度创新。保护对象由流浪未成年人扩展至困境未成年人,这是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基础上的一个制度创新。

  体制创新。切实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充分运用县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未保工作领导小组两个平台,并有效运行。

  机制创新。创新建立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救助对象发现机制、分类处理机制等。

  实践创新。探索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救助保护格局,逐步实践政府与社会、社会与家庭、政府与家庭之间救助保护工作的互动,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彰显了未成年人大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理念,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取得了广泛社会认同。(记者 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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