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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打造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新模式

2014/6/23

泸州市民政局调研退役士兵培训工作

泸州市民政局退役士兵培训调研会现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发展变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不断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完善机制势在必行。泸州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泸州市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把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作为扶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和安置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创新推动,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泸州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机制创新 打造泸州模式

  根据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泸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城乡一体、免费培训,市级统筹、区县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统筹确定承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确定了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合江少岷职业技术学院、古蔺职业高级中学校为2014年退役士兵定点承训机构。

  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结合教学资源、就业前景和培训意愿,在承训机构开设了计算机、建筑测量、现代物流、汽车维修、数控技术、焊工电工等11个培训专业。

  开展易地教育培训。允许退役士兵在市级行政区域内任意选择承训机构和专业,充分满足培训意愿。由退役士兵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与承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对口支付培训经费。

  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加强与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协作,整合培训资源,将SYB创业培训纳入退役士兵短期技能培训课程(其中SYB创业培训80学时),鼓励有创业培训意愿、具备创业条件的退役士兵积极参加创业培训,自主创业。

  抓宣传发动 引导自愿参训

  充分利用新兵征集、老兵返乡报到等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引导退役士兵自觉自愿参加教育培训,确保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

  注重政策宣传。在退役士兵报到处发放《免费教育培训指南》和承训机构《招生简章》,宣传教育培训的优惠政策、基本程序、可供选择的承训机构及专业设置等事宜。

  加强舆论引导。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创建“泸州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网”,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咨询、在线报名等服务。

  搭建平台交流。发挥承训机构招生优势,组织承训机构到各区县举行宣传推介会,对退役士兵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实时办理报名手续,实现承训机构与退役士兵有效对接。

  发挥典型引领。结合“泸州市创业十佳人物”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参训后成功就业创业的退役士兵典型,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开辟“创业典型”专栏,在承训机构开班仪式上开展先进典型交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退役士兵参训的积极性。

  抓教学质量 确保培训实效

  加强同承训机构的联动,提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狠抓教学组织。在时间安排上突出“早”,把握退役士兵返乡后急于外出务工的心理,开班时间确定在农历大年十五前后,提高入学率。在约束措施上突出“巧”,将发放自主就业地方补助金的时间同培训时间紧密结合,培训结束后立即兑现补助金。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实”,针对性开设就业形势分析、职业规划设计、拓展培训等课程,并将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纳入课程内容,提高吸引力。

  创新教学模式。推行“技能+学历”教育模式,鼓励退役士兵将短训变长训,中专变大专。开展“专业组合”培训,有的承训机构将不同专业进行组合,一人可同时接受两项技能培训。采取“理实一体化”教学,强化实践环节,实训时间占到培训时间的一半以上,着力提高退役士兵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严格教学管理。承训机构根据学员人数、培训专业和他们在部队所从事的军事专业情况,进行分类编班教学,按院校规章对士兵学员加强思想政策教育和日常活动管理,并同参训学员签订安全协议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泸县建校专门为退役士兵建立了俱乐部,成立了党团组织,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退役士兵中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就业服务 拓展就业渠道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政府安置职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三位一体。

  发挥承训机构主体作用。指导承训机构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原则,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强化校企合作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与近百家知名优质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岗位近千个。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与华储物流有限公司达成人才培养协议,由华储物流有限公司对口提供实训基地,并直接招录优秀实训学员。

  强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对退役士兵求职者、创业者提供服务的职能作用,使需要帮助和服务的退役士兵通过多渠道尽早实现就业创业。泸州市民政局积极建设“泸州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网”,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免费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设立了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实行申请、受理、审查“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泸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退役军人纳入重点就业创业扶持群体,实施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给予退役士兵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退役士兵创办企业的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对选择个体经商的免征注册登记费。

  抓制度建设 完善长效机制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重要的工作,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提升。为此,泸州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狠抓制度建设,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民政会同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督查组,对宣传动员、报名参训、教学实训、教育管理、就业服务等各个环节开展全程督导。对培训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合规范、不达要求的的区县通报批评,并不得评为双拥先进。

  建立机构年检制度。对承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培训结束前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机构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院校的师资力量、实训设施、教学质量、承训能力、就业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次年的定点承训机构。

  建立沟通协调制度。民政部门分别在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三个阶段召集承训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培训工作会,对培训工作相关事宜及时沟通,共同研究,形成共识,整合力量,推动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中,泸州市做出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着具有泸州特色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结合泸州退役士兵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推动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本报记者 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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