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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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军地一家亲 拥军显真情

2014/8/4

  近年来,泸县按照抓创新求发展,抓突破促提高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双拥活动和国防教育,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军警民共建和军地互助,切实维护好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促进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双拥氛围

  坚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激发全社会的爱国拥军热情。泸县双拥办在县城文化广场开辟了双拥知识大型宣传专栏,对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发展,地位与作用,内容与任务以及重大的双拥历史事件作了详细的介绍,对双拥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图文并茂地作了介绍,切实做好双拥的宣传工作。

  坚持搞好走访慰问等活动。由泸县双拥办牵头,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走访慰问驻泸县部队;联系各镇的县级部门积极参与指导各镇召开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深入部队及军烈属等优抚群体家庭走访慰问,围绕优抚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切实实搞好现场办公,着力为优抚群体解难题、办实事。

  切实开展好关爱功臣活动,加大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力度,今年将投入60万资金,对30户重点优抚对象建房进行补助。认真落实军人军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妥善使用“八一”慰问经费,加大投入,扩大慰问优抚对象的范围。

  共建单位积极送政策、送信息、送文化、送教育到军营,帮助官兵改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相关单位扎实做好转业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以及子女入学入托工作,采取行政调配、市场调节、职业技能培训和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方式积极妥善安排解决,解除部队官兵后顾之忧。

  丰富拥军活动 支持国防建设

  “以兵为本”,树立为军队服务的思想,不断探索双拥工作活动的新路子。泸县坚持不断深化双拥慰问,坚持走访慰问部队,增进军民鱼水情谊,通过一系列的拥军活动的开展,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拥军优属氛围,对下一步拥军优属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八一”将至,为了营造军民共建氛围,巩固泸县地方与部队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解决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实际困难,泸县民政局局长陈先贵、副局长卓姝凤带领相关人员在泸县开展了“夏日送清凉、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活动,通过走访慰问,了解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的基本情况,为他们送去了八一节的问候,并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在残疾退役军人黄祖华家中,当了解到黄祖华身残志坚,不给政府添麻烦,不向政府伸手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情况时,陈先贵深受感动并表示感谢黄祖华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对黄祖华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送上2000元慰问金,以表达节日的问候。随后,陈先贵一行前往现役军人家属曾永利家,实地察看了曾永利一家住房情况,并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到曾永利长期患病,无钱医治,家庭生活困难。陈先贵当即送上6000元慰问金,希望他继续发扬军属本色,鼓励儿子安心服役,保家卫国。

  落实优抚政策 保障合法权益

  为切实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和广大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畅通涉军群体诉求渠道,泸县将在原各镇设置的“军人军属烈属法律援助点”改为“涉军维权法律服务站”,进一步拓宽服务对象范围,加强和完善其工作职责,明确了民政、武装、司法、公安、妇联、群工等部门的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把大量的涉军维权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各相关部门建立了工作预案,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涉军维权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在镇武装部设立涉军维权咨询服务点,接待来访和信访,介绍相关部门的涉军维权职责,协调案件和纠纷的处理;镇派出所依法维护涉军人员的合法权益,打击损坏涉军人员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掌握涉军人员合法权益被损坏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建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机制,聘请国防观念强、法律业务精、办案能力强的律师为涉军维权兼职律师,帮助有困难的涉军对象实施诉讼代理或委托代理方面的援助,负责对经济困难的涉军对象提供免费、减费的法律援助,实施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代理诉讼。积极处理和调解涉军涉法案件和纠纷;镇社事办设立优待政策咨询室,负责提供政策依据,做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的落实;镇妇联做好涉军人员家庭中婚姻、赡养、继承等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镇群工办认真做好涉军人员来信来访工作,引导、教育涉军人员依法有序上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理诉求。

  泸县各级党政从巩固国防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做好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健全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同时,在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涉军维权法律服务协调中心,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的涉军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真情拥政爱民 服务地方群众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肩负着新世纪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重任。共同培养教育好下一代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长期以来,泸县为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国防教育,通过开办少年军校等活动,军地“共育一代人”成效明显。

  嘉明镇中小学与驻军某部于1989年12月结成了军民共建对子,从部队聘请了校外辅导员,1992年3月,正式创办了当时泸州市第一所少年军校——泸县师范附属小学少年军校(即现在的泸县嘉明镇中心小学校少年军校)。少年军校的教官全部由部队选派优秀战士担任,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对每期新入学学生军训。1993年—1996年,学校科研课题《少年军校育人方法研究》被泸州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研究,获得市政府三等奖。同时,当地党委政府在部队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把驻军营地命名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为基地添置电脑、图书、桌椅、橱窗等设施设备,让学生到部队参观军事设施、观摩操炮表演,从小树立国防观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泸县大部分中小学每年纷纷开展对新生的军训活动,通过开展军训、开办少年军校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增进了军民感情,收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

  同时,驻军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主动投身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和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急、难、险、重、任务的完成,热心为民排忧解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记者 李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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