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谱写民政事业新篇章
2014/8/18
2014年,南充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省民政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强化社会服务,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城乡低保。南充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保、福利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南充市低保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行。截至6月底,共清理取消2.4万人的低保资格,其中2300余人自愿申报退出低保。同时,及时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态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保障水平。经市政府五届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南充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360元/人每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2200元/人每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截至6月底,南充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4136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8730.6万元;人均每月补差206.1元,比去年同期高21.3元。纳入农村低保553988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527.8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96.9元,比去年同期高15元。
五保供养。截至6月底,南充市五保供养72555人,其中集中供养29670人,集中供养率40.9%,比去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国家规定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南充市达到在家分散供养300元,机构集中供养350元。
医疗救助。今年南充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重特大医疗救助,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20类大病纳入救助范围,及时调整了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58%。截至6月底,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3748.7万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保率达到100%;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0566.1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保率达到100%。
救灾救济体系日臻完善
加强灾害信息处理,规范灾害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估,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加快完善灾害应急预案,目前市级预案和部分县区预案已经修订完成。主汛期24小时值班,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开展全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积极开展救灾应急演练,通过各种方式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共培训6000余名灾害信息员。防灾减灾工作向下延伸到村(社区),救灾救济体系不断完善。
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扎实深入
双拥优抚。南充市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地方各单位定期与驻市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软件资料整理到位,制作完成双拥工作专题片、双拥工作画册、迎检展板等。南充市各县(市、区)示范街、示范点、示范单位创建各有特色;实行优抚政务公开,优抚对象享受的待遇和金额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其它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南充市民政局与各县(市、区)签订维稳责任书,进行责任划分,及时了解情况,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为优抚对象服好务;民政、财政、劳动部门联合出文,民政和医院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人工“一站式”服务,优抚对象在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外,自负部分按照报销比例由医院结算,医院每月再和民政部门结算;全市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保护工程已完成;优抚医院积极开展巡回医疗活动,到各县市区开展义诊等活动,积极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提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退役士兵安置。南充市共接收2013年度退役士兵3423人,其中安排工作220人(转业士官219人,老政策系统安置1人),自主就业3151人,自谋职业52人。在10月前,将对219名符合岗位安置的转业士官和系统内1名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培训知晓率为100%,有培训意向2378人,已培训2324人,部分退役士兵仍在培训中。按“同等条件、同等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已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8000多万元。军休管理服务工作,丰富了军休文化内容,进一步改善军休机构软硬件设施,完成了部分军休干部参加省厅组织的疗养活动,确保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真正落到实处。南充军供站着力提高军供保障能力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和丰富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内容,实现了“组织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先进、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办站要求。今年4月,报请市政府批准上调了下岗失业志愿兵工资待遇150元/月。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今年,省政府下达了新建、改造780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其中新增公办床位1200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500张、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3100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建设84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建设36个,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8.55万人。省补助资金6719万元已到位,市、县应配套资金7189万元。目前,已完成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06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310张,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1687张。
积极实施民政项目包括市福利中心(包括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搬迁、市身心医院优抚医院(小龙分院)、军供站分站等。市殡仪馆完成投资4500万元,完成了工程进度的45%,已完成基础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地面房建,预计10月项目竣工,2015年初搬迁。各县(市、区)敬老院、国办福利机构等项目继续推进。
基层政权建设取得新突破
基层民主建设。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推动南充市5321个村、436个居委会全部完成选举前的财务审计,选举过程中做到广泛宣传、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南充市所有村、社区实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纪检员两项制度有效结合,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村党组织领导权、村民民主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和群众监督权”分权制衡的新型社会治理机制,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用地、用人、经费政策,监督检查各地落实情况,努力创建和谐示范社区。
区划地名。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调整。2014年,南充市共撤乡设镇9个,改设街道办1个,分别是阆中撤乡设镇4个(东兴、凉水、五马、木兰)、顺庆撤乡设镇3个(大林、辉景、永丰)、嘉陵撤乡设镇2个(花园、河西)和撤镇设街道办1个(西兴)。目前,营山拟撤济川乡设立济川镇、增设绥安街道办请示已报省政府审批。
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有序发展
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着力培育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类民间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对重点社会组织在年检时进行实地查看,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市级社会组织网络和基础信息库正在建设之中。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争取了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关爱贫困农民工子女社会服务试点项目,是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在南充市开展的第一个公益性活动,对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工作。开展了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积极协调西华师大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实习并作指导;开展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登记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结合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落实了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信息报送及时主动,社会工作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社会事务。积极推进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南充市救助管理站、南部县救助管理站继续保持了“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称号。南充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四级救助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发[2014]46号),积极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救助网络,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有效救助。上半年,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50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800余人次。对全市3997名孤儿,生活补助标准由机构内1000元/人每月、家庭寄养600元/人每月提高到机构内1300元/人每月、家庭寄养678元/人每月。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倡导文明祭祀,共接待各界祭祀群众25万余人次,清明祭祀安全有序。同时,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上半年全市火化遗体2500具,享受惠民殡葬601人,减免殡葬费用82.81万元。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合法,合格率100%。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落实值班和接访工作制度,每月10日由相关负责人轮流到市政府信访局接待大厅接待上访群众。坚持每季度下发信访工作情况通报,每月按时向市信访局和省民政厅上报信访数据。抓好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工作,确保重大敏感时期进京到省零非访。抓好涉军信访维稳重点群体的分析、排查、稳控和化解工作;按时限要求对省民政厅督办的4件信访事项进行了交办、督办和回复。上半年,南充市两级民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400件(其中市民政局受理群众来信40件),共接待各类群众来访4600余人次(其中市民政局接待群众来访130人次),信访处理率达到100%。 (南充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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