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 保稳定 促发展
2016/4/25
——2015年仁寿县民政工作纪实

仁寿县民政局局长王继伟与优抚对象开展面对面座谈会

王继伟(左一)与局党组成员、县双拥办主任唐智勇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仁寿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结合扶贫攻坚奋力实施惠民利民攻坚行动,全力完成民生工程和各项重点工作,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有特色的立体化民政工作格局。
夯实基层基础
强化民政自身建设
仁寿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稳妥实施该县殡仪馆和县公墓迁建项目。截止目前,该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已投入使用,新馆功能区分明确、服务设施完备,创新理念加强管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服务人文化“三化”建设,能很好的满足不同层次的治丧需求;为缓解该县原公墓墓位日趋饱和现状,仁寿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标准,分三期开展异址扩建飞泉山公墓虞丞墓区项目建设,践行“绿色、生态、惠民”理念,一期工程已于去年8月通过省民政厅检查验收并颁发《四川省社会公共墓地(塔陵)证书》,基本达到营运条件。
结合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各类专题培训,该局切实加强乡(镇)、村(社区)干部对民政政策和工作办理流程的熟悉掌握,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自身建设,该局领导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形成落实责任和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在职教育等多种方式,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筑牢筑强民政基层队伍。
保障基本民生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15年,仁寿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定了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家庭收入计算方法,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健全了基层干部及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并进行全面清理备案,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目前,仁寿县共有城市低保11025户13040人,农村低保67949户77130人,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956.30万元,月人均累计补助达251.36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1297.60万元,月人均累计补助达120.23元,均超额完成该局目标任务。
按照《仁寿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该县积极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病种增加到23种,并放权乡镇开展临时救助。2015年全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参合参保资金916.51万元,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48678人次,发放救助金2372.77万元,其中大病累计救助714人次,共计105.80万元,住院救助1416.15万元,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2015年累计投入资金399万元,救助1995人次。专项安排1000万元用于25000户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并指导乡镇、村(社区)建立完善相应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扎实开展村(社区)应急规范化建设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目前已完成101个社区和20个村规范化建设,同时投入10万元在汪洋镇广石村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通过眉山市民政局验收。
创新社会管理
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在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婚姻收养登记方面,仁寿县民政局联合多部门积极规范清理丧葬用品市场和部分非法殡葬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强对重点乡镇殡改工作督促检查,全年完成遗体火化5056具,应免尽免1251具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98.17万元;积极打造国家3A婚姻登记机关,规范收养登记,2015年成功被民政部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年办理收养登记12宗,合格率达100%;结合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救助管理,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25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99人,为积极创建省级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5年,仁寿县未保工作向纵深推进,形成了县级部门未保指导专干、乡镇未保联络专干、社区(村)及学校基层专干、专业社工、未保志愿者等五个层面的未保工作者立体网络,实现了宣传区域、困境对象保护、部门资源整合、保护和干预支持的全覆盖。并积极推广社区试点和加强交流培训,新增1个重点和15个面上试点社区,通过加强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合作,增进与其他地区交流,多次组织开展个案督导管理和家庭干预业务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未保工作队伍。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基层政权及区划地名工作
通过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健全并落实村(社区)各项机制,加强村(居)委会制度和社区标准化建设,开展依法治村(社区)、村民自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强化村(居)务公开等措施,该县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2015年,在龙马镇凤凰社区和北斗镇大桥社区新建了2个社区服务站,进一步加强居务公开,推进社区职能转变和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选定8个乡镇组织开展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其中申报省级法治示范社区2个,市级3个。目前文宫镇石家社区已成功获得“省以法治村(社区)示范社区”称号。
积极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在该县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积极向省市汇报沟通,选定中岗、向家、识经、曲江、玉龙等5个乡实施“乡改镇”。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村改居”。为解决各乡镇“政府驻地村”、“场镇村”规划建设与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不协调问题,2015年,经县政府常务会审批,成功实施曹家乡梨树村等13个镇乡13个村“村改居”。
积极引导宣传拥军优属
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工作
仁寿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军休服务水平,积极争取资金对烈士陵园进行维修改造,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切实保障优抚群体权益。2015年,该县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679人,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726.10万元,并适时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全年共缴纳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金72.2万元,累计发放医疗补助金460万元,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77.5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9000万元。
为扎实推进“双拥在基层”,在“八·一”、春节期间,该县四套班子领导积极对驻地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金9万元;积极与人武部协调开通查询窗口,全年累计为560名退伍老兵提供查询和复印档案服务;积极宣传驻地部队在突发应急事件和社会救助中为民服务先进事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拥军优属专题活动。2015年,仁寿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四川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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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
2015年,仁寿县完成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床位1200张,同时在县福利院新增床位100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和引导龙正镇熹兴生态养老院、运长医院康养中心等3个民办养老机构改造(或新增)床位650张;完成25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5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并组织乡镇按要求实施建成4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完成4459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工作,现该县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2%,农村达到63%。
按照眉山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标准,仁寿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标准化试点。以农村敬老院为依托,打造分散供养和亲属扶养相结合的五保服务体系。在珠嘉镇、汪洋镇和慈航镇敬老院完成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打造高品质五保服务平台,并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长效机制,目前,该县有五保供养对象14225人,其中集中供养12804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270元。
据了解,仁寿县共有孤儿252人,机构养育孤儿14人,分散养育孤儿238人,养育费用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30元和678元,11名事实孤儿享受到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救助金;积极联合残联、卫计等部门实施“疝气儿童手术”、“脑瘫儿童康复”等福利项目,并为37名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提供手术治疗救助费用3.7万元,并帮助该县155名大学生解决入学难问题。2015年仁寿县完成46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额,有力促进了福利彩票支持社会福利救助和其它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仁寿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养老、敬老院建设和殡葬等民生项目投入,严格执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保障民生底线。据悉,“十三五”期间,仁寿县将完成150所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4所和改扩建31所农村敬老院,同时在县殡仪馆实施2个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在观寺、清水、视高、汪洋和黑龙滩5个乡镇陆续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进一步推进实现全域绿色殡葬。 (刘德成 本报记者 李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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