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绘制现代中国的宏伟蓝图
2017/9/14
■ 蒋功学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片中开头就开门见山地这三个深刻、凝重的发问,那就是全面依法治国。它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奉法者强则国强
百姓安居乐业,离不开法治保障;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进步,离不开法治护航。全面依法治国,是时代所需,人民所盼,是带给老百姓一个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就鲜明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一个现代国家想要长治久安,民族振兴,它就必须是一个法治化的国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强调法治,是对人民当家做主地位的最好最有力的维护。漠视法律,仅凭个人威信或国家政策来治国都是行不通的,混乱无序的文革时期就是最好的证明。文革十年动乱,党政机关瘫痪,社会动荡,道德沦丧,文化受损严重,教育业崩溃,国家一度走到崩溃的边缘。法制建设既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牢记过去的教训,坚持依法治国不动摇,才能避免过去的悲剧重演。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法至善,国至安,谐致远;法至全,人至和,国至盛”。科学立法顺民意,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推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法规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公约数。从新中国建立到小康建设的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制定了有关政治生活、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生态保护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国家管理有了一整套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据。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领域的法律空白也不断被填补,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健全。
阳光下的权利,人名公仆的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唱响依法行政的时代强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用执法的刚性套住行政权力的笼头,坚决杜绝“领导意志”,防止“权利垄断”,消除“软性执法”,使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政府,既是人民的公仆,也要成为守法的榜样。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对法律敬畏、对人民敬重,用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无到有、从公开到全面规范已经逐步完善。让大部分人更加明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使得行政决策更加程序化、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充分地展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步伐坚实,人民群众享受的法治获得感也越来越多。
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
最后一道防线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的话,其中道理十分深刻,要从源头上保持司法公平。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想要消除弊病,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切入点,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使司法责任落实到人,谁办案谁负责,并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立案难,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门槛;繁简分流,提升了司法公正的效率;破解执行难,让法律不再无奈。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到平等的诉讼权利。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坚持体制机制改革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创造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中国经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通过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从而切实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进而为经济建设的良好有序创造条件。
全民守法为信仰
法治精神融血脉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全民守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全局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全民守法,实现真正的法治,必须优化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重视法。要让群众相信法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成为人民心中的信仰。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普及国民法律知识,注重普法宣传,增强国民法律意识。特别是增对青少年的法律宣传,增加学生法律知识课程,从早抓、从小抓。加强对农村的普法知识宣传,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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