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完善四项制度推进低保专项治理
2018/5/24
为强化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发挥精准救助的兜底作用,荣县健全完善四项制度,有序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制度。变低保工作“政府审核”为“民主评议”,由村民代表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现场评议,重新认定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予以清退。
完善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建立备案932人,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低保经办人员“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完善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核对信息系统与财政、人社、卫生、残联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定期对申请家庭房产、车辆、社保等数据进行核对。
建立低保专项治理问责机制。对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因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低下而导致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已收到初步成效。据初步统计,已有764户1013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被清退。(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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