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5/24
大英县象山镇探索“1234”村级小微权力治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监督,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英县象山镇党委结实际积极探索建立“1234”村级小微权力治理体系,稳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试点工作,持续营造全镇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1”套清单促规范。根据镇下属部门设置逐条对每个清单进行了细化,确保了责任到部门到人头,明确各项工作风险点,规范办事流程,征求相关部门、村(社区)意见27条,印制发放《象山镇27项小微清单手册》10000余份、《小微权力操作规范》宣传册15000余份,并在各村(社区)进行《薇权力清单流程图》、《“微腐败”专项治理体系表》上墙等全方位按单公示,使村(社区)干部清楚手中权力大小、职责范围,部门监管职责,群众清楚办事流程、民事权利等,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村级事务规范运行。
“2”项举措强保障。一是全镇深化“三色清单”工作法,在年度责任清单、每月任务清单中均明确村级干部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并在每月督查中具体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二是推进“三民机制”工作法,采取定时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建立“民情台账本”、针对问题落实化解包干责任制,及时化解民忧民怨,确保村级干部明确任务、权责范围,不越权、不渎职,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提供了工作保障。
“3”级监督强管理。镇党委研究制定了《象山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建立了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村(居)民民主监督三级监督体系,镇纪委、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监委职能职责均在“薇权力”监管清单中具体明细,实时对村(社区)“两委”工作进行监督,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同时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各村社(组)选定至少1人为群众监督员,发现村(社区)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举报,每月召开“民主监督质询大会”对村级干部行权用权进行公开质询。镇纪委每月通报督查情况,并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查处办理,充分形成全程、实时、多方监控体系,切实推动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本台账求实效。分别建立了党务村务公开台账、社情民意办理台账、村民事务代办台账及民主监督管理台账,每月发放党务村务公开台账清单,印制3类台账本90本,督促村(社区)干部严格按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并做好公开内容收集归档,对收集的社情民意建立台账和每月对照督查整改清单抓好整改,分类梳理列出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进度,明确整改责任,确保事事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了档案管理有序,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显著均用台账说话,为月点评、季考评、年考核提供详实依据,进一步实现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全程监督、责任倒查。 (彭志 本报记者 李芊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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