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四化联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再上台阶
2018/7/19
眉山市60岁以上老人75.73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1.1万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6.3万人,农村低保、特困老人6.3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1.41%。今年以来,眉山市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域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四化联动”机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再上台阶。
服务设施“适农化”
建设三级活动阵地
开展农村老年人需求调查,将原有农村敬老院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对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功能室进行“适农化”改造。一是改造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改造代养间及日间照料功能室(包括便民服务室、爱心超市、康复理疗室、棋牌室等),打造功能完善的“开放式”养老服务中心。二是规范化建设农村日间照料分中心。农村日间照料分中心坚持“老幼结合”及“标准化”建设思路,在保留原有的餐厅、厨房、棋牌室的基础上,新增农村老年人喜爱的儿童照料室、理发室、康复室、多功能客厅等,有条件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新增了老年人“幸福菜园”、“幸福果园”,打造“造血式”养老服务分中心;老年人厨房按照养老院标准进行规范,有冰箱、留样柜、食谱、食品安全公示栏等。三是建立老年人服务点。选择老年人聚集的商店、农家大院建立服务点,通过新增桌椅、电视、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改善老年人活动环境,实现“就近养老”。
服务队伍“本土化”
培育“永远不走”的服务人才
一是建立“互助养老服务队”。依托村老协建立“互助养老服务队”,探索建立互助养老“积分制度”,服务积分可兑换物资、服务或捐赠,营造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依托成员单位、群团组织、党员等建立养老志愿者服务队,探索志愿服务星级评定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收集中心、分中心、服务点老年人的需求,志愿服务队报送服务计划,民政部门按需求安排志愿服务。三是建立“土专家”服务队。依托农村理发师、工匠、水电工、农技员等建立“土专家”服务队开展低偿服务。四是建立专业服务队。依托社工组织建立专业服务队,组织城市社工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开展集中服务,实现“城市服务农村”;创新“高校服务农村养老”,与高校合作建立养老人才实训基地。
服务模式“亲情化”
满足农村老人服务需求
一是每日开展日常服务。中心制定每日作息时间表,为老人科学安排晨练、就餐、劳动、卫生、健身操等作息时间,引导老人有规律的生活;分中心、服务点每日开展棋牌、代购、儿童照料、书画、助餐、老年操等日常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二是定期开展集中服务。在中心每周开展“医疗巡诊”、“观看电影”、“健康讲座”等集中服务,在分中心或服务点每周轮流开展家电维修、理发、医疗咨询等服务;结合重大节假日,服务队每月在中心、分中心开展集体过生、唱红歌、文艺表演、捐赠等主题日活动,鼓励老年人自创作品进行表演。如:丹棱县作平文化大院养老服务点负责人围绕农村养老自编自演的“三句半”《农村养老如何搞》及《农村养老效果好》获得群众好评。三是及时开展互助服务。对经济困难的高龄、残疾、失能老人建立“个性服务台账”,互助服务队及时提供助洁、心理咨询、纠纷调解、政策宣传、辅助农活等服务,对农村留守老人建立“巡查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及灾后及时巡查,做到服务过程全程记录,服务质量跟踪评估。四是创新开展“造血式”服务。洪雅中保镇宋安村流转闲置土地给分中心,建设老年人“幸福菜园”、“幸福果园”,老年人参加种植劳动,增收效益供分中心老人享用;东坡区复盛乡观盛村引导老人织毛衣、制作鞋垫,政府帮助其销售,让老年人“老有所获”。
工作机制“多元化”
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试点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市上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现场督察、每月汇报。各区县实行周报动态、月报台账、季报PPT,相互交流经验做法。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眉山市民政局印发了《市级有关部门联系指导试点乡镇开展农村养老工作实施方案》,18个部门分别联系20个试点乡镇,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对试点乡镇给予政策、资金、设施、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1+N”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配套方案,包括“老有所炼”、“互助养老”、“敬老院公建民营”、“老年人法律援助”、“文化养老”、“老有所医”、“志愿者服务”、“关爱残疾老年人”8个农村养老配套方案。三是建立每月现场会推进机制。自4月起,全市在6区县轮流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推进会,每个区县结合实际,展示本区县养老服务特色。3月—6月,眉山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试点乡镇相关人员分别在洪雅县、东坡区、丹棱县召开了现场交流推进会。四是建立“以奖代补”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配套500万元,根据各乡镇分中心、服务点运行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机制给予补助,目前已拨付资金300万元到20个试点乡镇,区县财政也建立了相应的运行补贴机制,对运行情况好、服务人次多的分中心给予3—5万元的奖励。五是建立分中心人员保障机制。每个试点村通过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1名后勤服务人员,负责分中心的助餐、助洁等,落实村老协参与分中心服务管理,落实1名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单服务、信息录入及档案整理。 (段清 本报记者 李芊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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