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四举措”全面推进创文工作
2019/6/13
自3月初成立以来,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和考核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聚焦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明责任、提服务、优环境、重引领,举全局之力,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做好领导班子创建,落实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实施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机构,推动创文工作真抓真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开展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切实落实创建经费。
提供优质服务,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把社会主任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职工的服务用语,大力推广文明用语,每季度评选出文明示范岗、先锋岗,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示范的引领作用。用优质的服务和严谨的职业素质来影响服务对象、身边的家人以及朋友,让每一名市民都做城市的文明使者,形成言行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
做好优美环境创建,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区域内布局规划自咎检查。一是合理规划办公场所布局。对局临时办公场所的门牌、吊牌等进行了完善,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不整洁的宣传栏等一律限期整改或拆除。二是规范宣传标语。结合《中共荣县委宣传部关于全面开展宣传标语散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负责区域内时政类、创建类宣传标语口号、公益广告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宣传标语口号进行了整治,同时防止破损宣传广告标语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做好创文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创文工作和双拥工作等结合起来,同时,对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标准,开展对标自查,确保硬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软件资料完缮,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宣传作用和教育功能。利用清明节和国家公祭日等国家特别纪念日,通过活动的开支,让“红色记忆”浸入市民的生活、工作的每一丝缝隙。(范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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