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域督导工作
2020/6/4
活动现场
为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落实,切实履行《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新职能,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成都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于近日正式启动成都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域督导工作,成都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工作相关人员以及20余名区域督导等参会。
会上,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首先介绍了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发展历史并重点介绍了新职能下十项新职责;成都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域总督导对即将到岗为各区(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督导服务的20余名区域督导开展了履职专业培训;成都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负责人为区域督导颁发聘书,并宣布成都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域督导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为每个区(市)县配备的1名区域督导,将代表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过实地督导和间接督导对区(市)县未保工作提供专业陪伴式支持,并履行如下职责:每月全覆盖检查各区(市)县儿童督导员职责履行情况;抽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登记与使用情况、信息台账更新和定期巡查情况、儿童之家、儿童中心等运转情况等,指导救助保护机制建立与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开展儿童督导员与儿童主任能力提升服务等。
此次搭建成都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域督导体系,将全面推进成都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质量。(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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