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破题!乐山市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
2024/4/11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
统筹实施撤并一批小散机构、改造一批老旧机构、新建一批综合机构等“一揽子”提升计划
犍为县九井敬老院
“目前,乐山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全面理顺、要素保障全面落实、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全面建立。”近日,记者从乐山市民政局获悉。
近年来,乐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及省民政厅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以市为单位高质量完成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直管、乡镇协作”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体制,实现农村公办养老机构院容院貌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幸福指数提升、安全风险降低“三升一降”目标。
党建引领 协调联动
全市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推动改革落地
据了解,早在2020年以前,乐山全市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共有99家,除个别县(市、区)由县级直管外,90%以上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由属地乡镇管理,体制不顺、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系列因素,导致农村养老机构长期存在人员财务管理混乱、服务能力不强、专业水平不高、安全隐患大、入住率不高、队伍能力欠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针对长期以来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困难问题,2020年,乐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全覆盖多元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并纳入市委《重点专项改革方案落实清单》,由两届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推进,先后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列入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部署推进,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农村养老机构调研指导,分管市领导现场办公,“解剖麻雀式”推进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坚持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重要内容,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一次落实情况报告。
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全程参与、协同联动,在综合监管、人才保障、项目支持、财税优惠、医养融合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合力推动27项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每周开展1次养老机构巡查督导;各村(社区)全力配合支持,每月开展1次特困人员关爱巡访;五通桥区创新推行村(社区)干部“陪餐制”,融入群众收集意见建议、解决困难问题、抓好食品安全;各级各地全面落实“党委领导、部门协同、乡镇配合、村社参与”的责任体系,全市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推动改革落地,助推农村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优化布局 拓展功能
全市一揽子、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改革大局
按照综合施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乐山市统筹实施撤并一批小散机构、改造一批老旧机构、新建一批综合机构等“一揽子”提升计划,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0年至2023年,乐山市在市中区、沐川县启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持续拓展推进,先后实现7个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完成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
“与2020年相比,全市农村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增长128%,入住率提升11%。”针对农村小、散、偏、远敬老院,乐山市通过机构合并、就近分流、整体重建等形式,截至2023年底累计撤并小散农村敬老院35个。
对确需保留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乐山市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1.93亿元,并落实市县两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分类实施改造提升项目25个,升级改造养老床位2950张,达标运行率均达到100%。在县域中心镇、重点镇,则按照区域平衡、高效覆盖、功能拓展的原则,新建、改扩建一批。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设、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新增护理型床位8000张,推动养老服务供给覆盖范围提升80%以上。
“机构建起来了,最终还得看服务好不好!”近年来,乐山市坚持兜底保障为主,多元化服务并行的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思路,积极拓展农村养老机构“一站式”“一条龙”供给,先后投入资金300万元,基本建成乐山市养老服务应急指挥平台,启动实施乐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农村养老机构基础数据采集、视频监控互通纳入项目内容,预计2024年6月实现对所有农村养老机构的实时监控、视频调度和应急指挥。同步健全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2023年以来通过“部门+乡镇+村(社区)+机构+志愿者”模式开展关心关爱9200余人次,以“大数据+大脚板”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向“智慧化”提档升级。
同时,将农村养老机构作为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重要载体,打造老年助餐网络,依托公建民营、民营公补、慈善志愿、邻里互助等多种模式,支持农村地区建设“乐养”老年助餐示范点29个,发展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70个,其中犍为县回龙村创新“打平伙”食堂,以互助助餐带动困难帮扶和老年教育。
在保证院内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乐山市还创新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农村养老机构根据服务范围内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就近低偿开展助医、助浴、助洁、助餐、助急、助行“六助”服务,逐步推动机构服务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居家社区延伸。截至2023年底,乐山市孝老苑老年公寓、沐川县善健养老服务中心、夹江县颐伦养老服务中心等10余家养老机构已探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累计服务2100余人次。
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
全市一把尺、一本账、一对一巩固改革成效
聚焦“三升一降”目标,乐山市充分调动部门资源和专业力量,制定《乐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一把尺”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养老机构选先评优挂钩。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覆盖开展收归县级直管“回头看”评价和集中供养资金专项评价,持续推动整改提升;创新启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工作,分类分级明确养老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持续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从业人员、项目资金、运营秩序、风险防范5个方面监管内容,落实院务公示公开制度,开通监督举报热线,组建养老机构院务监督委员会,先后开展跨部门综合督查6次、廉政警示教育7次,督促整改短板问题41个。
为全面实现县级民政部门对农村公办养老机构人、财、物、事“一本账”集中管理,乐山市全覆盖组建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制定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因地制宜采取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物资采购,全面落实“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推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建账管理,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绩效纳入各地财政保障范围,2023年新增保障资金400万元,并列入预算长期执行。
数据显示,近年来,乐山市通过统筹、调剂等方式,先后增加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人员编制70个,并建立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护人员聘用、人事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管护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统一招聘、县级民政部门统筹安排,机构负责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审议任命,同步推动管护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结果挂钩,全市管护人员首次突破1800人。
此外,全市116个市级部门、108家社会组织坚持全覆盖、成体系开展结对帮扶养老机构专项行动,先后建立县级领导“分片区”挂联指导、县级部门“一对一”挂联支持、乡镇街道“全覆盖”走访摸排的帮扶工作机制,构建四级联动帮扶体系,仅2023年累计开展调研走访725次,投入帮扶物资折合资金1000余万元,进一步巩固了改革工作成效。
2024年1月,经乐山市民政局评估、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乐山全面完成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未来,乐山市将坚持以强化兜底保障、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融合为重点,进一步激发全市农村养老服务活力,加快建设具有乐山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为你而来”系列工作中擦亮“嘉里养老”服务品牌,确保到2025年,全市新增农村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75%以上。(本报记者 李芊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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