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短波 宣汉县城乡低保再次提高补助标准
2011/6/15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宣汉县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标准2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37元提高到16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水平1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53元提高到68元,1-5月共需调标资金644万元,此调标金额将于6月底前由县民政局直接打卡发放到低保对象户手中。(汪秀岚 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