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年内提至每人每年200元
2011/7/7
截至2010年底,我省21个市(州)全部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州)级统筹或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藏区32个县实现新农保试点制度全覆盖。记者从6月30日召开的四川省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建成,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年底将达到77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将达200万人。医保方面,在校大学生今年将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毅介绍,截至2010年底,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00.9万人、2063.1万人、469.8万人、583.8万人、484.2万人;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677.6万人。2010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4.7万人、70.0万人。 到去年底,20个市(州)实现失业保险市(州)级统筹,18个市(州)实现工伤保险市(州)级统筹,13个市(州)实现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全省纳入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达67个,其中藏区32个县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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