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5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011/10/27
10月25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9.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帮助山西、河南、湖北、四川、陕西5省暴雨洪涝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暴雨洪涝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以及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针对今年9月份发生的严重秋汛,财政部、民政部已向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5省(直辖市)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32亿元,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工作。(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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