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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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创新社会管理  提升幸福指数

2011/12/1

    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创新举措,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该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在全市首先建立了低保对象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民政、工商、房监、就业、社保、地税、国税、财政等13个部门相关信息实行共享,民政局到相关部门筛查低保对象的信息。自该制度建立以来,该区民政局已赴这些部门核对相关信息7233人次,及时取消了低保对象362户628人,有效避免谎报、瞒报、骗保等不良现象。同时,实行低保审批联席评议制度,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低保办工作人员、街道分管领导、社事办低保经办人员、社区主任和分管低保主任、居民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之后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
    创新机制,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该区民政局结合实际,推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城区行政区域划分为一个个的“网格”,让网格成为管理基层社会的单元。同时,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全区22个社区中,增加社会事务协理员30名作为网格管理员,天天下院落,掌握民情、传递民意、解答民询、办理民事,实现“小事处置不出网格,大事化解不出社区、街道”的目标。
    创新思路,提升老年群体生活水平。该区民政局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为基础,以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服务、爱心互助会、爱心护理院、机构养老等为延伸的社会养老新格局,创建省级Ⅰ类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安富街道丙灵路社区)顺利通过了省检。建立高龄老人困难生活补助机制,对8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对9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对95-99岁的老年人,每年增发200元的生活补助费,年报销200元门诊医疗费;对百岁老人,每月增发300元长寿金,每年增发600元春节慰问金,庆贺百岁生日发给800元庆贺金和礼物。
    创新手段,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该区民政局建立登记管理、备案管理、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在改善民生、提供专业服务、凝聚社区合力、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社会团体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的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会费收取行为。今年以来,已对78个社团、48个民办非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100%,对违法社会组织查处率达100%,无非法社会组织。(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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