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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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划为统揽  以项目为支撑   全面提升民政系统服务能力

2011/12/8

    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民政项目建设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民生之基”。近年来,成都市民政局坚持把民政项目建设作为提升民生服务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径,遵循“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先后投入资金7亿元,建设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逾16万平方米。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总量适度、配套完善、满足公共服务需求、惠及广大群众的民政服务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 营造建设环境
    高度重视。成都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壮大民政工作实力,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后劲、推动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满足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服务需要的迫切需要,自觉将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把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成都市民政系统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列入了为民办实事目标或民生工作目标,工作力度得到了切实加强。市精神病院和一福利院迁建工程获政府投入上亿元,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获财政贴息1500万元,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和蓝天计划项目均获得政府配套资金。
     精心谋划。针对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精心制定民政项目远、中期发展规划。优先开展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高度关注、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计划,明确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未来3—5年的建设任务,做到梯级建设、有序推进,力争做到当年开工、当年完成、当年受益。
    专业管理。在规划财务处明确了一名基建科班出身的副处长牵头,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市本级及全市统一安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督导,加大了项目协调管理力度。
    把握发展机遇 用足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大政策措施,民生建设工程被列为扩内需的重点领域,为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大政策支持。为紧紧把握住“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难得机遇,成都市民政局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争取,积极将民政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范畴和投资项目的总盘子。同时,民政系统还以“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为契机,充分利用灾后重建政策、资金支持。据统计,成都市防灾减灾、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军休所、老年及福利设施、殡仪馆、烈士陵园重建共获投资5.77亿元。
    该局积极争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2008年,成都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将非营利性民政福利设施纳入配套费全免、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减半的范围。据统计,近年来市本级筹资实施的项目,仅此一项就减免支出27766万元。
    统筹安排项目 放大资金效力
    该局着眼民政系统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安排。
    在完成全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之后,针对部分区(市)县城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民政服务设施布局分散、达不到现行标准、服务水平较低、运行成本偏高的情况,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启动了区(市)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纳入了年度民生工作目标。针对社区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社区活动及管理用房要求日益凸显的情况,为改善城市(城镇)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搭建社区建设平台,该局又启动了社区用房建设补助项目。在区(市)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上,在统一建设每床建筑面积及配套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每张床位7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高于灾后重建标准),较好地调动区(市)县政府配套建设的积极性,用地、规划、建设手续办理一帆风顺,购地、配套家具设备采购等所需资金也迎刃而解。在社区用房建设项目上,对中心城区社区进行补助,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目标,经济、行政手段双管齐下,最终以市本级不到20%的投入,获得区(市)县高于80%的匹配。
    区分项目类别 强化监督管理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根据项目组织实施方法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市本级安排资金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由成都市政府指定政府投资公司全过程代理、财政局委派中介机构实施财政监管、审计部门实施决算审计的办法。对这些项目,该局规定,代理合同须由规划财务处、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财政局委派中介机构、局聘常年法律顾问共同研究后签订;设计方案也须经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同类型单位共同审查;工程进度款拨付必须以总包单位申请、代理业主同意、监理单位认可、财政委派监管机构签章为前提。
    将市本级统一安排资金用于区(市)县民政系统的项目纳入全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督促区(市)县政府及民政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统一建设内容和标准,审查建设方案,防止各行其是。由市本级出资补助9个区(市)县综合福利项目,其设计方案都是经过该局严格审查。实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划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处人员负责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按进度拨付工程款,保障项目建设需要,防止建设资金被挪作他用。并对社区用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采取验收合格再兑现补助办法。(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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