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非物管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实现“三到位”
2011/12/15
本报讯 根据省委书记刘奇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个延伸”指示精神,泸州市民政局在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成果基础上,再添新举延伸治理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治理范围,把触角延伸到社区管辖范围内的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在为期一年的住宅小区专项整治活动中确保“三个到位”:确保清理排查到位,根据社区网格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社区范围内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情况,将住宅小区个数、人口多少、范围大小、难易程度、需要整治的面积状况等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根据摸排出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治理任务,并报请财政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投入保障到位;确保整治重点到位,从非物管小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治理、容貌秩序规范和小区居民文明教育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非物管小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平整场地、划线停车、修剪植被、疏通管道、绿化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和盲点,确保“两型”社区(低碳社区和绿色社区)比例不断上升,实现全市非物管住宅小区“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五化”目标。(陈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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