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年筹5亿元 救助4万脑瘫儿童
2012/2/20
作为我省今年重大民生工程之一,日前,四川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正式由省残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10个省级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办法。从2012年至2016年,省委、省政府将筹集5亿元,为4万名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包括提供康复训练、康复手术和适配辅助器具。 据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是我省单项投入资金最多、受益面最大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目前,2012年省级项目经费5000万元已全部落实,各地的配套资金也按1:1的比例积极筹措中,各地正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初步筛查。 对象为省内户籍0—12岁脑瘫儿 救助工程将分阶段完成。其中,2012年、2013年,每年为5000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2014年至2016年,每年为1万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全省21个地市州都有享受康复救助的名额。 救助对象为具有四川省内户籍,经救助工程项目专家组成员确诊为脑瘫,0—12岁的有康复潜力和康复价值,自愿申请的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根据脑瘫儿童的康复需求,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对部分需要实施手术的提供手术资助,对有辅具需求的提供辅具适配。 救助标准为:每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金额为5000元―1万元;需要手术治疗的,每例救助金额为1万元―3万元;需要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例救助金额为1000元—5000元。 救助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救助工程的实施流程为:确定定点救助机构——筛选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对定点手术和康复机构的确定,由省救助工程专家技术指导组综合评估认定后,择优报省残联、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后确定。救助工程流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的申请表可在户籍地所在市、县级残联或定点医院领取。申办流程是,各地在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中发现疑似脑瘫儿童,脑瘫患儿到省八一康复中心等省级定点机构由省救助工程专家确诊,提出治疗及康复服务方案。 患者家长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其家庭贫困状况,县、市级残联进行审核确定救助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救助工程。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由其主管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残联审核。 作为救助工程的一部分,承担任务的康复机构和当地残联、教育部门还将重视脑瘫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园、入学提供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够融入社会生活。(李丹 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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