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高龄津贴又提高
2012/5/7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长寿之乡”、“省级敬老模范县”的建设水平,促进彭山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近日,彭山县人民政府对全县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进行了提标扩面:80岁-89岁为每人每月60元;90岁-99岁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标准不变,每人每月300元。(姜毅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