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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法规与爱心并行

2012/5/21

——对话荣县残联理事长欧忠国

 

荣县残联理事长欧忠国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跟我们一样要承受生存和生活的压力,却因身体上的残障,就业受到诸多限制。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残障人士。日前,我们走访了自贡市荣县残联理事长欧忠国,他们的做法值得关注。

 

记者:欧理事长,你好!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一直广受关注,请你首先介绍一下荣县残障人士的具体情况。

欧忠国:目前,我们荣县共有5.2万残疾人。基本上是每一个残疾人士背后都有一个家庭,占全县家庭的五分之一。所以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系和帮助。

记者:确实,关心和帮助残障人士的意义,更多的还在于帮助他们身后的家庭。荣县政府和残联主要有什么政策和措施对他们进行帮助呢?

欧忠国:近年来,在省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在自贡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量体裁衣”式为残疾人谋福利。主要是帮助残疾人就业,进行职业培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危房改造;对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假肢安装、轮椅捐赠以及康复手术、康复训练等。截止201111月底,通过个体开业,分散就业等形式安置就业136人,占任务数130人的104.6%。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举办县、乡镇两级实用技术培训3期,培训人数639人,占任务数600人的106.5%。盲人按摩培训12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记者:除了残障人士自身的努力和政府以及残联的帮扶外,对单位、企业接纳残障人士就业方面,有没有一些硬性规定?

欧忠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等规定,凡在荣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凡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记者: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长期的事业,今年荣县残联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哪些?

欧忠国:在省残联的关心指导下,荣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建设、三大保证”,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推进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好政策、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工作。目前,全县已经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万多份,并协同各大媒体,大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让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共同关心和帮助他们,给他们带去更多的希望。(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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