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心病白血病患儿 申报一例救治一例
2012/5/28
“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在全省展开,凡符合条件——
先心病白血病患儿 申报一例救治一例
● 先心病白血病患儿的救治实行定额标准收费,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 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患儿,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其他家庭的患儿报销85%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的通知》,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省0-14周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进行有效治疗。
此次救治行动将在3年内,完成对全省符合治疗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手术治疗。按照计划,第一年完成总任务量的30%,第二年完成40%,第三年完成30%。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新增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凡具备手术条件的,申报一例救治一例;符合治疗条件的白血病患儿,申报一例救治一例。
凡具有四川省户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0-14周岁(含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均属救治对象,可申请医疗救治。救治的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工作采取定点诊断治疗方式。
该行动对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患儿的救治实行定额标准收费,超出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对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患儿,其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内全额报销。对其他家庭的患儿,其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内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通知》明确,“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由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协调,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生等部门和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省民政厅已会同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方案,对救治任务进行了初步分解。(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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