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训院歌 让泸县法院活力倍增
2012/7/9
泸县法院组织干警唱院歌
“头顶国徽是非明断,大道之行重任在肩。天平执中,华表作剑,两袖清风明镜悬……”。近日,在泸县法院会议室,全院干警着装整齐、高歌齐唱这首院歌——《泸县人民法院之歌》。
为弘扬法院文化,增强法院文化的凝聚力,陶冶法官思想情操,聚人心促和谐,打造一流的法官队伍,今年年初以来,泸县法院广泛听取和收集了广大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最后邀请到著名词作家谭海舟作词,作曲家钟兵、何澄作曲,共同创作了泸县法院院歌——《泸县人民法院之歌》。这首歌旋律激昂,明快有力,歌词动人,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团结向上,积极拼搏的精神风貌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院歌创作完成后,除了组织干警积极学唱,泸县法院还在每天临上下班时,通过广播循环播放,使歌曲的文化内涵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深入人心,从而培育干警对法官这一职业的自豪感、神圣感和使命感。
与院歌一起诞生的,还有院训,泸县法院将“厚德、尚法、乐学、为民”八个字作为院训。简练的词语,表达了治院的理念和准则。通过这八字院训,引导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而创建优良院风,培养法官良好的品格。
泸县法院通过制作法院院歌、院训,有效激发了干警活力,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争创“两个一流”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游晓芳 黄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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