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乞讨者也是城市形象
2012/8/20
8月2日,遂宁市射洪县某论坛里出现一个帖子:只有一条右臂和一条右腿的乞讨者,在艰难“爬”过斑马线时,得到了足够的尊重:在一旁执勤的交警为他开路、为他保驾护航;小车司机为他绕道;三轮车夫为他驻足……这一幅和谐景象赢得了网友的称赞。
对于乞丐,尤其是在城市流浪的乞丐,历来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一种认为乞丐在城市流浪,与城市宽敞整洁、井然有序的环境格格不入,是对城市形象的无形伤害,需要严管甚至“禁入”。为此,一些城市管理者在进行救助的同时,更多的是采取极端的手段进行驱赶。这样做的结果,有可能使一座城市的街道、环境短时间内变得更好了,但从长远看,这让一座城市失去了人情味和温馨感,也由此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和诟病。认为这样做有失人道,反而让城市形象受损、软实力下降。
另一种观点认为,城市乞讨者也是人,具有生存权、发展权,也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射洪交警帮残疾乞讨者过马路,便是对这种人文精神的具体实践和完美体现。
一个人的行为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足够温暖的举动,足以擦亮一座城市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因为,城市形象的内涵,正是可贵的人文精神。
弯下腰、伸出手,将关爱送给别人,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收获的可能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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