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规划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章
2013/6/24
本报讯 5月底,省政府正式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川府发〔2013〕21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首部省级专项规划,也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行动指南,更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八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包含相应的残疾人服务内容,同时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章,体现了残疾人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重要地位。
《规划》中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单章(第十章)明确提出“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规划》紧密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从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和保障工程三个方面确定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援助、扶贫开发、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责任主体以及服务对象予以明确。
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提出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以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优先发展社会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供给能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其中,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在国家基础上,四川省新增着力解决好并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实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等方面的内容。残疾人基本服务方面,在国家基础上,四川省新增“继续实施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和重度听障儿童听力康复救助工程,重点实施精神病特殊救助项目。健全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等政策,帮助100万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大力推进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定期举办四川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合的器具器械。
在基本标准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四川省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残疾人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为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在保障工程方面。《规划》针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特殊性和专业性,明确提出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残疾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三大保障工程,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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