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培训班在成都召开
2013/9/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提高市县民政部门执法水平,9月8日-10日,民政厅在成都举办“两个办法”培训班,培训班共分两期举行。董维全副厅长、罗平恩副厅长分别参加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在动员讲话中,董维全、罗平恩指出,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会养老服务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成果,是推动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民政部门要精心部署,认真做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两个《办法》为抓手,全面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要广泛开展“两个办法”的宣传培训,引导相关组织和人员遵守两个《办法》的规定,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两个《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提高统筹能力、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权,把两个《办法》实施好。突出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两个办法的施行效果。要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精神统领,以《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为行为规范,以相关行业管理和登记制度为必备支撑,把握规律、依法履职,确保两个办法的施行效果。
培训会上,省厅政策法规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分别对“两个办法”进行了讲解并对有关问题做了解答。
全省21个市(州)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优抚科、社会救助科负责人,183个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共28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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