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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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身后事

2014/4/14

承诺签名活动现场

  “我承诺: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为推动眉山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富裕、美好、和谐眉山而不懈努力!”近日,在眉山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承诺签名活动上,党员代表何鑫的承诺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精神,结合该市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眉山市民政局和彭山县人民政府在莲花公墓主办了此次活动,以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榜样力量。

  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出席承诺签名活动并指出:我们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站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角度,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带领广大群众投身于殡葬改革工作。要从思想上重视,做推动殡葬改革的思考者;要从行动上支持,做推动殡葬改革的践行者;要从舆论上引导,做推动殡葬改革的宣传者。

  市民政局局长余自生认为,清明节的内涵在于慎终追远。全市民政系统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开展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承诺签名,身后之事,身前承诺。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市民政系统、彭山县、牧马镇、莲花公墓党员干部和参加生态葬家属代表共300余人参加承诺签名。(史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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