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中江经验” 让依法治省落地生根
2014/7/21
——曲木史哈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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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7月17日,四川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在德阳市中江县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批示,在全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对全省各地制定、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推动全省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发芽。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杨天宗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史红平、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长孙文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州分管副市长及依法治市(州)主任、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德阳市副市长杨震、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作大会经验交流。
曲木史哈首先对中江县推行村规民约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实践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和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的有效载体,各地要充分认识制定规范完善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的必然要求;是广泛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村(居)‘两委’引领推动;坚持法治保障。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依法治省落地生根,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抓扎实,把最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的根基打牢。要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规定时间内将此项工作抓出新成效,让城乡社会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新风尚,为推动法治四川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黄明全要求:“各地要正视当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准确把握‘中江经验’的实质,认真学习全面深入推广。认真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以法治村(社区)工作的通知》,深刻领会史哈副省长的讲话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的特点,严格制定程序,强化实施执行,扎实有效地推进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短期内务见成效,奋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上新台阶。”
杨震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德阳市以基层民主为基础,以依法治理为主线,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快构建‘民主法治乡村’,德阳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乡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德阳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中江县富兴镇富强村、集凤镇石垭子村、凯江镇玄武社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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