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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 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2014/8/4
达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认真贯彻《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把推动建立完善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各县(市、区)指导,督促出台相关文件。截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均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文件,全面建立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并将完成时限提前了6个月。
高龄津贴制度打破城乡、身份界限,不分农村、城市,不分有无退休金(养老金),只要具有达州市辖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可享受优待,充分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健全了阶梯式高龄津贴制度,全市同标准,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2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400元,此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达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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