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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街道(社区)和谐发展
2014/10/27

会议现场
10月21日,全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成都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省委编办和省民政厅联合召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王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出席会议,省委编办副主任张明主持会议。
王川首先充分肯定了各地近年来街道(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对于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街道(社区)有效治理,王川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认识和发挥好街道(社区)的基础性重要作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自觉,要认识到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机制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改革管理作用的重要着力点;要切实转变职能,推动科学执政。突出职能重点,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政社分开,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创新供给方式,推动照顾公共服务多元化;要有效整合资源,增强运行效能。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促进街道运转协调有序,优化人员编制配备,提高街道综合管理能力,整合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街道服务便捷高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创新体制机制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为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促进街道(社区)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黄明全就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如何与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特别是街道体制机制创新整体联动作了安排部署。黄明全强调:“创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以基层为导向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逐步适应街道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实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创新治理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推进‘三社互动’,激发社区发展活力。”
黄明全指出,为构建全省社区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省级层面探索社会治理体系,省委编办与省民政厅联合召开这次会议,在全国还是首次探索,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与社区治理、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和整体联动,实现由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根本转变,从而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各地市(州)编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成都市委编办、锦江区委区政府、乐山市民政局、武侯区委编办、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成华区双桥子街道办、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办相关代表做了发言交流。参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成都市锦江区水井坊、莲新、双桂及武侯区玉林街道的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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