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县撤县设市获批
2015/3/9
记者日前获悉,康定县关于撤县设市的申报,已正式获得国家民政部的批复同意。
民政部2015年2月17日发文,同意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以原康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康定市的行政区域。康定市人民政府驻炉城镇茶马路1号。康定市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管辖。
民政部的批复要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张莉 陈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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