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十大行动”
2015/6/1
为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全省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实施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具体包括全民道德实践行动、“我们的节日”传扬行动、“文明创建”行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行动、“科学家教·文明家风”培育行动、“情暖天府”文化惠民行动、学雷锋爱心联盟行动、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和网络文明传播行动。
今年,广安成功获批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继成都、绵阳之后省内第三个“全国文明城市”。我省提出,力争到2020年,使我省“全国文明城市”数量达到7个,80%以上县市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同时,我省将深化“文明创建”,开展“百村建设”行动、“青春助力乡村文明建设”行动和“万名乡村好青年·传递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提升乡村青年文明素质。
此外,我省还将持续开展向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四川好人”、“最美人物”系列评选和“道德讲堂”等宣传活动,拓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四川好人——感动四川十大年度人物”大型公益新闻行动。
在文明进步家庭观教育方面,我省将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90%的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实施“情暖天府”文化惠民行动,通过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张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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