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6/8/1
为确保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相适应,实现低保线与国定扶贫线相当,近期,德阳市对全市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科学调整。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85元,增幅15.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0元,增幅24%,为全市科学施保、按标施保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充分发挥低保政策的“兜底”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据悉,该市连续两年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张中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