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
2016/8/15
近日,泸州市民政系统在南苑宾馆举办法制培训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主持培训会议,各区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12个章112条,其中涉及民政部门职能的有25项,该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在培训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振蛟、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俊锋分别讲解了《慈善法》,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徐其虎宣讲了法治课题《法纪办界》。
刘洪强调,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贯彻《慈善法》,把学习宣传《慈善法》作为建设慈善文化的重要载体,通过树立慈善典型、宣传慈善义举,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形成人人关注慈善法、人人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会上,刘洪还对全市民政工作进行了小结和安排,并对法治民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徐先彬 向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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