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个单位被评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2018/2/2
近日,经民政厅认真组织,各地自愿申报、专家组审核评估、媒体公示、民政部实地验收,成都市温江区、绵阳市江油市大康镇官渡村、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泥窝村、遂宁市蓬溪县常乐镇拱市村、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永寿村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掀起新一轮热潮。
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我省历来注重尊重农村居民主体地位,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起步早。我省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07年,宜宾市率先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出“一村一社区”模式的农村社区建设体系,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提供了先进经验,受到民政部肯定。成都市结合城乡统筹,大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也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的代表性经验。都江堰市、龙泉驿区、射洪县、宜宾县等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二是措施实。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确立了村民议事、评议、论证、听证、述职述廉等十项制度,创新推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主导、村民会议决策、村民议事会协商、村监督委员会履职监督、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群团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努力将农村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居民生活共同体。本轮试点工作之前,我省已探索建设农村社区7998个。
三是亮点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广泛推行“1+6”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即每个村都有村“两委”+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样化。村规民约方面:“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中江经验在全国推广,“一村一公约”、“一村一特色”,实现了“依法立约、以约治村”。2017年,向民政部报送优秀村规民约58件,充分展示我省幸福美丽新村的新气象、新风貌。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方面:《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以法规保障村务公开落实,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议事机构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防范打击“微腐败”和扫黄除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社区协商方面:推进多元共治,对大到院落改造、小到卫生打扫的各项社区事务开展“民评、民议、民定”,辖区单位和群众共同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者。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这些示范单位的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高举乡村振兴旗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奋力开创新时代四川“三农”工作新局面。(冉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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