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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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荣誉面前不停步再攀双拥新高峰

2011/1/27


    泸州地处川滇黔结合部,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举措。从1994年第一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以来,已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近年来,泸州市加强探索力度,积极创新各项政策,引领全市双拥工作不断攀向高峰。

重视领导  创新政策
    泸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形成了组织健全、网络完善、责任明确的双拥格局。由市委书记担任的双拥领导小组长以及由市民政局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双拥工作坚强的领导力量。2009至2010年,双拥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一、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出台了《中共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泸州军分区关于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决定》。明确了创建新一届“双拥模范城”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二、制定了《泸州市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朱以庄书记为总指挥长的指挥部,并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驻泸部队,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规范的工作程序。三、制定了《泸州市预防和处置军地纠纷预案》。建立了军地纠纷处置预警机制,能及时妥善处理军地双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四、出台了《泸州市委议军会议制度》、《泸州市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委议军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双拥工作,交流双拥经验,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五、出台了《泸州市双拥模范区县届中检查考评办法》。为双拥工作促落实创造条件。六、出台了《泸州市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在创建工作中,若相关单位和区县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耽误工作,影响创建行为,将依照本办法对其过错追究责任。七、修改并制定了《泸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此规定强化了各部门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全方位的优先、优待政策,建立了双拥工作制度体系。
拥军爱民 和谐共建
    在新一轮的改革发展中,双拥工作也需要在改革中求突破,全市积极打造双拥品牌,以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的“拥军车”为突破口,全市800辆公交车对现役军人免全票,50辆出租车对现役军人市内乘车只收起步价。这些窗口行业的参与,无疑将会加强双拥的品牌体系建设。为丰富军人们的娱乐生活,泸州市成立了拥军艺术团,将慰问演出送进军营,收到基层指战员的热烈欢迎。此外,市区在2005年建立了三个军嫂社区,在这三个社区中建立双拥工作站,并发展志愿者队伍。在双拥站建设中,明确了“四上墙”即:工作站人员构成上墙、工作对象上墙、工作制度上墙、活动计划上墙。在志愿者队伍建设中,我们明确了要求,每支志愿者队伍都要有队旗、誓词,有活动计划。
汶川地震后,市委、市政府积极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投入资金2760万元为武警支队修建办公楼,投入3000万元修建市消防指挥中心, 投入1800万元修建市消防特勤中队。三年来,大力发展拥军工作,安置军嫂就业、解决部队子女入学问题、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帮扶困难军人家属,谱写了拥军的新篇章。泸州市政府坚持把拥军爱民结合起来,2009年,驻泸部队联合行动,在古蔺县修建了一座永久性“爱民饮水工程”,解决了2000名村民的永久性饮水问题。2010年2月驻泸96617部队进驻泸州后,用半年时间和江阳区委区政府共同修建了一条宽46米,长5.2公里的酒谷大道。此外,官兵们还积极参与军民共建工程,其中95773部队与市公交公司、77105部队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建经验得到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通过军民共建结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鱼水情谊。(记者 徐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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